钟文荣/《就服法》救不了低薪

▲未来薪资低于4万,业者招募时不能写「面议」。(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钟文荣/科普经济学作家资深产业分析师。经常四处卧底探究百姓生活,把枯燥的经济分析转成民众能懂的文章

我每周都会去菜市场买串香蕉,但水果摊老板并没有在摊位标明价格,习惯上我都会先问一斤多少钱再决定我要买多少。上周去了一趟菜市场,老板说现在南投蕉一斤25元,就因为上周一斤才19元,我当场决定发挥价格弹性(就是对价格太敏感),这个礼拜我就少买一些香蕉了。

菜贩为何不标明价格呢?经济学上有两个说法,第一,所谓的菜单成本,因为菜价波动性大,频繁的更换单价相当不便;第二,资讯不对称,因为消费者并不清楚果菜行情,于是乎,菜贩有操作空间。我认为第二项难以成立,菜市场的蔬果摊并未产生独占效果,价格资讯透明,消费者有比较空间,摊商难以操作。至于第一项的菜单成本,我认为影响不高,我也见过摊商用简单的白纸标明价格的,但通常是跌价时居多,要是大涨价还贴价格,岂不是把准备上门的消费者吓跑了?

说完果菜价,来说说上周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修正案提到,未来在雇主招募时,若职缺月薪未达4万元,必须公开薪资范围,禁止写「薪资面议」,违者可处6万到30万元罚锾。雇主也不能因为求职者星座血型条件,歧视劳工,违者可处30万到150万罚锾。

我也学柯P市长惯用语:「怪怪的!」

这个修正案有点意思,雇主不得依求职者的星座、血型等条件歧视劳工,这点我没有意见,但实际上我曾遇过对于求职者求职时,经常会有诸多的理由不予录取。事实上,求职者根本不知道业者不予录取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原因,资讯不对称的限制,让这条「不能歧视」的限制很容易形同具文。如果,规范求职的履历不予揭露这些个资,业者是否就不会「口试」了呢?年轻的时候,我曾应征过一家上市软体公司,口试加上笔试之后,我记得不予录取的理由时智商太低(这点我承认),现在依修正案看起来,智商太低(到底低于多少才是低)会不会列为就业歧视呢?

还记得笔者18岁初出社会找工作时,学校老师千交代万交代履历一定要写有宗教信仰(一般都写传统信仰,拿香跟着拜那种),理由是,老板会认为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根本上很容易无法无天,难以管教,天啊!

就业市场就像男女谈恋爱一样,本质上交易双方都存在资讯不对称,一开始都想把彼此最好的一面拿出来谈判,求职者期望有个好薪水,业者希望找个能干的人,几番交涉之后彼此以约定的待遇同意任用。那么,这个彼此同意的待遇,到底太高,还是太低?

能改善吗?

修正案提到,若职缺月薪未达4万元,必须公开薪资范围,禁止写「薪资面议」,于是乎从基本工资的23,100元到4万元,都算是中低待遇的工作。若以2016年总薪资中位数4万612元当参考点,4万元的待遇大约是中位数,若4万元是经常性薪资就高于经常性薪资的中位数了。

然而,不准业者「薪资面议」难道就可以直接摆脱台湾低薪困境吗?这当然是个缘木求鱼的方式,然后,业者为了避免被罚款,只好将薪资改为23,100元到4万元即可,对于解决薪资资讯不对称的限制,也紧紧贡献的一丁点罢了,嘿,我们是低薪企业,我们合法公告求职薪资待遇。(想想,业者会同把一份工作的让新人待遇提高,而却不怕老鸟在意吗?所以,更会把待遇级距弄模糊。)

如果,修正案此举真可以摆脱低薪困境,想必,2019年的搞笑诺贝尔经济学奖有机会奖落我们的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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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易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