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修/怎么教育?孩子也有权利决定

孩子教育究竟由谁决定?你可能不知道,孩子自己也有决定的权利。(图/取自pixabay网站)

文/周宇修

近日因婚姻平权争议,让「我要怎么教小孩」成为现下父母口头禅部分团体甚至大举「子女教育,父母决定」的口号,强调国家不应过度介入教育,而该由家长决定孩子的未来。

此外,2016年也有几个与教小孩有关的新闻曾被广泛讨论,包括:3岁孩童捷运上乱爬,结果家长被指责不会教小孩;或是对于「怎样使用荡秋千?」在家长间因出现不同看法而有争执,甚至有小孩在公车上哭闹导致母子一起被赶下车的事件。这些婚姻平权争议与教养小孩的新闻,两者看似不相关,但或许可以并同思考。

台湾现今社会,「怎么教小孩?」往往不是父母说了就算。多数家长光是接受其他亲朋好友的「良心建议」,就常大呼吃不消;当一家人到了公共场合,还得受到道德魔人们的批评与指教。或许有人会说,之所以有批评跟指教,那就表示自己应该多多检讨,但若说要检讨改进,究竟该改到什么程度才好?对此,或许可从两个面向来探讨。

▲即使在公共场合,父母都会遇见正义魔人针对孩子的教育批评指点。(图/记者黄克翔摄)

首先,就是整个社会文化与氛围问题。相信许多父母对于带小小孩到餐厅吃饭常感头痛,因为推个婴儿车就占掉很大位子,除了有些店家觉得少卖一个位子很不划算外,其他共桌的人也会觉得,朋友不吃饭时不是鬼吼鬼叫、就是跑来跑去很讨厌。于是,家长们只好在诡谲的气氛下把饭吃完,甚至部分餐厅看到推娃娃车来的家长,就直接表示目前没有位子。

犹记得笔者于2014年在纽约进修时,某次与好友们聚餐,一位朋友带着两位小孩一同前来。预约时,我们并没有告知餐厅有小朋友,餐厅也是一般西式餐厅,人多只能把桌子并成长方形。然而,现场的服务生并没有因为多了2个小孩而大感不悦,反而向朋友表示:「抱歉,本店没有儿童餐具或椅子,但我们已经去隔壁餐厅借了,」这贴心之举,让友人不需大伤脑筋该如何让小朋友好好吃完饭。

当然,无论台湾或纽约的经验,都无法以偏概全的认为外国月亮就是比较圆,但至少可以知道的是,在心态上很多人都是本位式的,以自己的需求为出发做出批评跟指教:我不想要有带小孩的一家人来,多占一个位子点餐也没比较多,这样做生意很不划算;我不喜欢这种行为跟声音,你没把小孩教到跟我的要求一样就是你的问题。质言之,用一个同理的方式进行了解与互动,或许更能厘清事情的本质。

其次,除了家长外,真正应该要被理解与认同的,其实是孩子。换言之,前述提及的「子女教育,父母决定」,根本从头忽略了小孩的自主性,就算是子女的教育,也该由子女一同决定。

很多人先入为主的认为:小孩这么小,讲道理有用吗?导致认为直接用强制力制止小朋友的不当行为就是正确的。然而,这样的想法与作法,已经备受许多教育界的挑战,尤其国内推动幼童年教育改革的亲子共学团,更是强调:「无论小孩年纪为何,把他视为一个独立主体给予应有的尊重,是最基本的原则。」

▲《儿童权利公约》以保障儿童权利首要之务,也规定需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图/记者李毓康摄)

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我国在2014年11月正式批准《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简称CRC),并公布其施行法生效。依照该公约施行法第2条规定:「儿童权利公约所揭示保障及促进儿童及少年权利之规定,具有国内法律效力。」

《儿童权利公约》本身做了很多对缔约国的要求,包括:避免胎儿出生后成为无国籍人、儿童之身心健康、收养的最大利益等相当多面向。其中,第12条第1项明文规定:「缔约国应确保有形成其自己意见能力之儿童权就影响本身所事物由表示其意见,所之应依年龄及成熟度予以权衡。」足见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当系保障儿童权利的首要之务。

《儿童权利公约》的前言明确指出:「儿童应在幸福、关爱与理解气氛之家庭环境中成长,使其人格充分而和谐的发展。」这是一个理想,但需要很多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只是,如何能够有这样理想的家庭环境,靠的不会只是父母,而是这个社会的一同努力。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周宇修,执业律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人公益法律全球研究网成员。关注人权议题,参与台湾及国际公益NGO成员之人权策略拟定与推广。以上言论不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