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火险 保额偏低成缺憾
「住宅火险及地震基本险」即包括火险、地震险及责任险等三大项,产险业者表示,即使不幸波及第三人致其遭受体伤、死亡或财物损害,保险公司虽有理赔,只不过理赔金额并不高,建议民众另行提高保额,再加附项险种以提高保障。
根据内政部消防署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去(105)年全台发生的1,856次火灾中,起火原因以电气设备608次占第一位,显示火灾意外多是因家庭电器使用不当以及人为疏失所致。然而根据保发中心统计,全台家户数投保住火险的比重还不到34%,也就是每3户只有1户投保「住宅火险及地震基本险」,而且大部份投保者都是房贷户。
和泰产险指出,「住宅火险」主要是承保保险标的物因火灾、闪电雷击、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坠落、机动车辆碰撞、及意外事故所致之烟熏等危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此外连罢工、暴动、民众骚扰、恶意破坏行为、窃盗等因人为造成的损害也在承保范围内。保障的范围包含建筑物本身及建筑物内的动产,动产保额是建筑物保额的30%,最高以60万元为限,因此火灾所造成的财物损失即可借由投保住宅火灾保险来转嫁部分风险。
华南产险表示,另外若因火势延烧至邻户导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财物损害的部分,也是可以理赔,只是理赔金额并不高。
住宅火险还提供清除费用及临时住宿费用等额外费用补偿,和泰产险表示,临时住宿费用给付金额每一事故限额每日最高为5千元,但赔偿总额以20万元为限,当住家毁损致无法居住,保户于修复或重建期间必须另外租屋或投宿旅店时,即可用于补助住宿的费用。
产险业者进一步指出,「住火险」只是提供基本保障,但保额也偏低,要达到理赔标准不易,如台风洪水引起的损害并不予理赔,要加保「台风洪水险」才有相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