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法》草案通过 6大重点一次看 违者最重罚150万
行政院会今日通过《最低工资法》草案。(黄婉婷摄)
行政院日前核定明年元旦起月薪调升至2万7470元、时薪183元,是蔡政府任内第八次调涨。行政院会今日通过《最低工资法》草案,里头将11项多元指标入法,其中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列为应参采指标,适用范围以劳基法对象为主,明定劳雇双方议定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违者最重罚150万;未来也将筹组最低工资审议会,每年第3季开会讨论调整状况。
劳动部表示,为完善最低工资审议机制,保障劳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该部推动「最低工资法」立法,将最低工资所需参考的社会经济指标入法,并建立最低工资审议会的议事规则及设置研究小组先行评估机制。该草案共19条,共有以下6大重点。
第一,由劳动部组成最低工资审议会,成员由劳、资、政、学四方委员代表组成,借由社会对话机制,拟定具有共识的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审议会应于每年第3季召开会议,以确保最低工资的调整时程;第二,审议会采共识决为,如无法达成共识再以多数决作决议,并明定最低工资核定公告实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予核定审议通过之最低工资时,由劳动部召开审议会重审机制,以消除外界对最低工资调整的不确定感。
第三,研究小组成员涵括学者专家,以及与国家整体经济社会情势相关之部会代表。由该小组研究最低工资实施对经济与就业状况的影响,并就审议指标数据的变动幅度与未来变化综合评估,作成相关报告及最低工资调整建议,提供审议会审议参考,聚焦讨论。
第四,将最低工资所需参考的经社指标入法,并从现行基本工资审议经验,将各界最具共识的「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列为应参采指标,且定明各项得参采指标,俾就整体经济社会情势通盘考量,使审议机制兼具稳定与弹性。
第五,为有效落实最低工资目的,明定劳雇双方议定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如有违者,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并得依事业规模、违反人数或违反情节,加重其罚锾至150万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
第六,为免法律适用产生空窗期,明定最低工资公告实施前,仍然继续适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资数额,且首次订定之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原基本工资,以确保劳工工资权益。另,其他法规有关基本工资规定未及修正者,应适用本法最低工资规定。
劳动部进一步表示,「最低工资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后,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委员沟通协调,希望早日完成立法程序。法案通过后,将积极准备后续各项工作,特别是建置审议会与研究小组等配套机制。期盼借由制定专法,让制度更为健全,达成蔡总统稳定明确的调整最低工资,撑住劳工及其家庭经济生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