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查院、法院检验没有他杀的可能,大姨妈平时的那张嘴现在却像被雷击一样,木讷地坐在那里发呆。有的扬言把他家房子炸掉,就这样,我也跟着他们在那里吃吃喝喝闹腾。当时我也无法理解,表姐怎么会干出这些傻事,那动荡事件持续了一个星期,政府也没有干涉。可能平时婆婆的为人众所周知,“打人命”以泄愤,邻里都知是恶婆婆虐待儿媳。此时婆婆早已逃之夭夭,只有表姐夫一副虔诚的样子在棺木前哭着,烧纸钱,所以大家没有为难他。两个三岁和四岁的儿子戴着白色的孝帽,在母亲棺木面前玩耍,他们年幼无知。当年在城里没有商品粮户口,还真是一件伤人的事。况且还有两个孩子,她的死绝非是偶然的,完全是生活所逼。
后来因为她的死换来了两个儿子的商品粮户口,大姨妈没有因为失去女儿而苦恼多久。大姨妈反复斟酌,后来主动把两个外孙接去抚养,连一种隔开来的那层薄薄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明知女儿已遭不幸都还这样,任何人都知道,再没有比帮助仇人更困难的事了。因为女婿他不要她帮助,女婿还保留了他一点人性。而这点自尊心,人们是不可以任意伤害的。只有乞丐才会觉得让人施舍心情是轻松的,因为乞丐不拒人千里之外。大姨妈说她可怜自己的亲外孙,怕他们挨饿受冻,因为女婿家被“打人命”,弄得不像家了,也欠了些债。一家四口不吃不喝,都要还上几年,大姨妈后悔那次荒唐的举措,人死不能复生,现在她竟然不惜一切任何代价不让那对小可怜虫去承受命运的摆布。由于大姨父在乡下搞乐队,吹唢呐吹得很行销,经常吃百家饭。大姨妈自己也有时吃百家饭,这样她家的粮食也就轻而易举就省下来了。如果她早有这样的想法就好了,不至于把自己的女儿赶上绝路。
现在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由于顽皮和挠心的好奇,经常同大姨妈斗嘴。也没有一种郁闷和恐慌。仔细想一想,看在上帝的份上,这对小可怜虫要好好地活下去。
今天我在小城四下走着,才想起表姐的一死,总为她可惜。在这个人性虚荣和需求变态上,在这个美妙的城市,人们会比任何别的地方能够更强烈地感觉到我们这个物质世界是多么纷繁多样化。一个好学的人能通过观察及聆听,可以更好地增加对事物的了解,也可以更好地认识人,认识城里的人和物,是那样五花八门,分门别类,排列组合。只有一种人我还从来没遇见过,而且也没有想到在小城遇到“三只手”。但是,我遇到了马上就明白了,在小城“三只手”是他最能够施展他们高超技艺的理想之地,甚至是他们最羡慕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一切必要的条件就是人们有钱,互相拥挤,又好奇。焦急等待,拍卖唱价,卖东西的人出价分散人们的注意力,那时人们无论买什么东西都是付现金。人们习惯把钱揣在兜里,因为即使那时人们不富裕,普通工资一个月只有30块钱,高薪阶层也只有50。因此可以想想,每个人逛街都是把这点钱带在身上,有的钱多口袋就鼓起来看得见。所以除了在这里,这种灵巧的犯罪分子才能找到市场。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很多大商场门口都会有这样的布告:“小心扒手”。
我的记忆犹新,当时我的形象,一头平直短发,稚嫩而不涂脂抹粉,聪明而机灵的大眼睛。衣服裤子也挺合体,但像个羞怯的小妞儿。我差点抓住那个扒手,那个难忘的上午,刺激紧张。尽管我还年轻,不识世故,但是社会礼俗,还是对我影响很深。我上班认认真真,每天做自己分内的事,每天出完整的黑板报,都有一双眼睛注视着我呢。好像期待我一笑回之,可我没有,仍然自顾自画,作诗作词。
那时不理睬他,他还是盯着我不放。有时我的沉默使人十分难看的,换了别人,都早已看得出来了,可他仍不放,仍然执着着。像一头笨牛,撞进别人悉心保护的世界,左右突奔,任意践踏。
他虽然很少说话,但每天总是在我身边晃来晃去,那时我太年轻,所以束手无策。要是我年长几岁,那我就会捕捉他的眼光,向他微笑。但当时的事实是,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处处回避,从不言笑,十分严肃,把人拒之千里之外。厂里有许多女孩子都愿意把自己的眼睛做代价,换得看一看李进的机会,他是城里人,仗着吃商品粮,又是家里的独子,父亲是某校校长。母亲也有工作,条件优越,她们爱他,李进又不乐意。我无动于衷,我觉得农村的春天是会令人心旷神怡,我了解表姐为什么会惨遭不幸,警钟似的撕裂我的幻想。一个女人长得好,别人容易说闲话,而我那时又是如此年少无知,讨人喜悦,招人是非,说不定还有其他人在暗恋我呢。
但我始终没有理他,完全是陌生的感觉,毫无意义,他没有注意到我的想法,但他从不打扰我。好像已经为自己规定了一种行为准则,要不折不挠地按准则行事。我看他大概是着了迷,可又缺乏自信,只敢远远地偷看,不过那时我还年轻,有时黑板报前,有很多打球的年轻人。也会热忱的问一些滑稽可笑的有关绘画的问题,他们都知道我刚离开学校,与我攀谈,只好说这些。
我在办公室,跪在临窗的藤椅上观看厂里的外景,阳光灿烂,一阵大风欢快地吹着。鸟瞰群山,绿色的树,褐色的土,金色的阳光,白云融成一片。眼前是大自然特有的亲和,斑斓的色彩把我也填在其中。
有人敲门,进来的是李进。手里拿着一封信,放在桌子上就走了。我拆开信,发现里面只有一张画,是一幅带着鹰钩鼻的侧面头像,阴郁的眼睛,一道高鼻梁,挂着微笑的嘴角弧度。我接着用笔给画中人加了一撇八字胡须,我扔在一边,没有理它,更不会给他什么。
很久,我们仍然不说话,在食堂吃饭,也都是只顾埋头吃饭。又过了好些日子,他又送了一本书,微笑着说:“柏花,你的名字很可爱,而且很别致。”我拘谨甚至有点古板,哑口无言,畏畏惧惧端坐,不知怎么交谈。他就像绅士一样,眼睛一直盯着我,在一只挺标致的鼻子下,就是一张大嘴巴。他微微一笑,便露出细密的小白牙,齐齐的,亮亮的,虽然站了老半天,我们不说话,只是偷偷地看一眼对方,涨红了脸。把书推还给了他,食堂里人笑语不绝,还有盘碟交杂的撞击声,掩盖了我的紧张。我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又变得深邃莫测,我又觉得如坐针毡一般难挨。他低下头,把书拿走了,好像有什么东西束缚着她,某种恐惧在心里挣扎着浮上他的脸,占了上风,于是他刚那点自信才烟消云散了。我是自己警告自己,我是水泥厂的临时工,而且户口又是乡下的,没有必要攀高枝,自己还年轻。人家是正式工,而且是城里人,有商品粮户口。我算哪根葱,少惹麻烦,省得丢人现眼。同时表姐的阴魂也不散似的跟着我,时时在我身边飘荡似的。
我平时就用那种不屑一顾的淡漠态度继续对周围身边的男人,对于李进那恭敬的目光,自然习以为常。
有一天,我在广场出黑板报,他又站在身边看了很久,完后,他轻轻问我:“你今年有多大?”我说:“十八。”他听我报过年龄之后,笑了笑,然后说:“小小年龄,却特别固执。”其实是我个人的因素,根本不是年龄的关系。他看到我冷冰冰的礼仪,既不冷酷,也不傲慢,他好像是我多年的挚友,又像我的兄长,尽管我不理又不睬,他好像仍沉浸在幸福里。
那天天上仿佛还能看到挂着缕缕绒毛白云和卷起白浪般的天空,我仿佛又感到春风拂面,听到他应和的笑声。我那时穿的衣服都有点东歪西扭,仿佛故意出丑般,衣服裤子穿得很破旧,脚下那双低跟皮鞋也是我的大姨妈的老土鞋。当时我的模样别提有多幼稚可笑,但内心却前所未有的成熟。
李进他也蹲在广告牌下画素描,由于风大,素描画不成了,风儿阵阵使劲吹,欢快地拂过鹅卵石广场的一角。那时李进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他得意地在广场疾驰,硬拉我学踩单车。不住飞驰的我,速度之快令人惊心动摇,惊险给我带来快感,因为我从没领略过这种滋味。再说,我还年轻。
我记得我自己没有过的放声大笑,笑声顿时被山风带走,可是待我把眼睛移过来,我发现他已经收敛了笑容,他又像昨天那样缩进神秘的自我外壳,默默地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