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昨夜的雨永不停
我怎能知道你的消息
我怎能知道你早已离去
如果明天还没有阳光
什么时候才是早上
什么时候才能把你遗忘
来来去去匆忙
不停的走在路上
不停的走向要去的地方
噢……
我醉倒在路旁的草地
是没有信心的结局
不要再抱怨幸福的童年
是多么短暂的一瞬间
时光慢慢把我改变
不管躲在什么里面
雨水淋透我身体
把我埋葬在雁栖湖边
——谢天笑《雁西湖》
回到老家,我继续用恋爱高手大学同学吴锃亮教我的办法,发起短信攻势,可是千百可的反应却出乎我意料的冷淡,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更令我意外且无法接受的是,她居然没有任何征兆地突然消失了,我一遍又一遍拨打着她的电话号码焦急、愤怒地听着电脑的提示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直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我恨不得把手机摔烂,可是又舍不得。
女生在爱情面前可能总要试图去证明什么;或者,要摆出一种姿态,以示在双方间的居高临下;或者,因为我是个有“前科”的人,她不能接受这样不明不白的方式跟我在一起,并且,她跟王燕梓和马万宝关系都不错,我必须要以一种光明、公开的方式追求她,让所有人知道才行,她没有错。于是,她消失了,新的手机号码没有告诉我,马万宝是知道的,我却一直死撑着不问,恐怕在一定程度上也因为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开不了口。我和马万宝的友谊自此打下决裂的伏笔。
借给千百可的那本书和那张CD随着她的消失直到今天没有物归原主。
用陈奕迅的《十年》当中最后的几句歌词来形容我对王燕梓和千百可的感情非常贴切: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某个晚上,我做了个梦,梦中的我极度悲伤、绝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恋人(梦里的女孩是个陌生人)远去、消失,在梦里,那是诀别。醒来后我整个人仍然沉浸在梦中的情绪里,用手摸摸脸颊,满是泪水,我干脆把头埋入被子里痛快地哭了一场。眼泪是为谁而流呢?为你?不,也不是为别人!是为我自己。
我万念俱灰,饱尝失恋的苦楚,再次陷入抑郁。
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
又是一个昏睡的上午……
爸爸因为连续几次喊我起床被我针锋相对之后不再唠叨了,改成了假装进我房间开抽屉一窥里面的状况,他打开抽屉什么也不拿,看一眼然后出去。我就算醒了也装睡,有时坐在床上发呆或者抽烟。小说对我已经失去疗伤的效果了,况且在家里也没人借书给我看。我开始写自己的小说,或者根本不能称之为小说,因为整个写作的过程我没有遵循小说的规律,而是像个考古工作者一样用修复残缺不全的刚出土的古书字画的方式去还原它们的本来面目,只不过我是在还原真实,或者说是在还原记忆。我磕磕巴巴写下了一篇回忆录,取名《再回首——现在就开始回忆》,内容是大学那段时间的往事,后来发邮件给王燕梓看,她说我通篇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我”,而且文字太平淡,没什么可看的。我相信她说的都是实话,恭维的话说来说去无非那些内容,真正写得很好的话起码能够打动她,事实恰恰相反。我自己也没觉得有多精彩,当时就感叹,要想完全忠实于真实写出来的东西只能是这样,要有可看性的话必须经过人为地渲染与加工并且不惜串改与杜撰。我那时没有跟社会妥协,当然也不会跟小说的固有规律妥协,如果为了有可看性而放弃真实,我宁可不写。
我翘首以盼的好消息始终没有到来,有能力可以帮上忙的亲戚们似乎已经把帮我安排工作的事情遗忘,等待的心情像一颗被投掷出去的石头一样划过向下的抛物线掉在地上最后滚进窨井盖的洞里。我慢慢意识到,谁也没有义务去帮你,只能靠自己。社会虽然不像自然界的生存法则那样弱肉强食,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必要的能力一定无法立足。就算缺乏自信,我还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行不行,任何事情只有尝试过才知道,如果我还有一点自尊,还有一点上进心,就不能龟缩在家里被人看轻。除此之外,千百可的消失叫人不解,早点回N城去也许能打听到她的消息,我如此幻想。
我跟爸爸索要两千块钱,自知不能要太多,因为他下岗赋闲又未到退休年龄没有收入囊中羞涩,谁知道这还是让他很为难。有一天奶奶跟我说:“小泾,你爸爸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你不能逼他。”我气不打一处来,心想这事告诉奶奶干嘛呀。在我一次次的催促下爸爸无奈为我凑齐,其中一千块钱是爷爷奶奶给他的,另外一千是他跟原来单位的同事借的,昔日他们称兄道弟。很久以后听爸爸提及,那借来的一千块钱里有一百是假币。妈妈对我回N城的计划不反对也不支持,她只提出是不是可以住在N城表哥的家里,可以省去房租的钱,我没有丝毫犹豫予以了拒绝,即使那个表哥小的时候曾经寄宿在我家,但是他对我毕业后帮忙安排工作的冷淡包括我高考落榜后安排上学的冷淡这两件事,使我觉得他不值得我去亲近。
临行前的一天,我们三男两女共五人初中时拜过把子上过香的其中一个女同学塞给我一百块钱,我不好意思要,几经推脱还是没能扭过她。
我跟大学时的好友金永星提前说好,等回了N城,我们合租住在一起。他觉得我们大学所学的专业没有前途,自己报了计算机编程学习班,准备改行,我对未来没有规划,打算走一步算一步。他家住在N城郊区,我们合租在一起他上学会方便些。房子还没找到,我暂时在他家落脚,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回他家吃晚饭,跟他睡一张床,我不想长期寄宿在他家里,希望早点搬出去,他妈妈跟我说他们没打算让金永星住在外面,我说没关系,不用金永星付房租,两个人住一起好有个伴儿。由于在他家住了一段时间,搬出去之前,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和一条“红南京”香烟给他爸妈。
金永星负责找到了房子,我们马上搬了进去。
马万宝很快也从自己的老家回到了N城,他应该是通过金永星得知我回来的消息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想他担心在老家失去追求千百可的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