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于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健全管理体制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前提和支撑,各级党委和各职能部门应提高认识水平,树立“党建工作无小事,各个领域需党建,小处着手抓党建”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健全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一,健全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已经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可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将其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解决工作机构协调关系不畅的问题。在职责上,党委组织部门对同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上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对下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解决上下贯通的问题。
第二,理顺管理体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别归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教育、卫生、司法、财政、税务等部门,负有对社会组织行业监管责任,这些部门党组织要结合业务监管工作加强对全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加强研究谋划。需要建立行业党委的,借鉴司法、财政和税务部门的经验,建立行业党委,配强工作力量,健全行业党建工作指导体系。
第三,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及时研究有关重要问题。二是上下联动机制,及时沟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动态信息,研究部署重点任务,运用基层经验推动面上工作。三是直接联系机制,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应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