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公务员纪律与行为规范
1.公务员职业道德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和规范其正确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好干部标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的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把知与行、自律与他律、示范与引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突出政治性、示范性、约束性、可操作性,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
“坚定信念”要求公务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
“忠于国家”要求公务员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服务人民”要求公务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做人民公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恪尽职守”要求公务员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甘于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精通业务知识,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依法办事”要求公务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履职,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
式执行公务。
“公正廉洁”要求公务员坚持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守道德法纪防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尚俭戒奢、勤俭节约。
我们要看到,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不断充实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要把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精神体现在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之中。要将道德教育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寓道德教育于公务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要增强针对性,反对形式主义,注重内化作用和实际效果。
2.公务员纪律
公务员的纪律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是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准则,用以保障公务员按其职责履行公务,保障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其特征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公务员纪律的规范性。公务员纪律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它规定了公务员不应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以及公务员违反纪律的法律后果,即国家对公务员违纪行为要进行法律制裁。
第二,公务员纪律的强制性。公务员的纪律规范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所以不同于一般性的社会规范,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其强制性不仅在于它以国家权力作后盾,而且在于它具有普遍性,即对全体公务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第三,公务员纪律的独特性。一是它所规范的是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其他人员不受公务员纪律的约束;二是它与公务员的身份及其执行国家公务的职能紧密相连,是从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执行者的身份出发来制定的。公务员的纪律在内容上不同于一般团体或组织的纪律,它不仅规定了公务员在公务员系统内必须遵守的规则,还规定了公务员在与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发生关系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这是由公务员执行国家公务的特定身份所决定的。公务员不仅要保证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护正常的行政运行秩序,而且要维护政府机关的良好声誉。因此,公务员纪律的内容要比一般团体或组织的纪律多得多,比对普遍公民的要求要高得多。
《公务员法》规定了16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即禁止公务员发生的行为: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
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3.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第三,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第四,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五,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六,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