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的内涵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创新的解释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顾名思义,所谓创新即是创造革新,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创造出现在没有的东西或发现现在未知的事物,包括发明和发现;二是对现有的事物进行改造或改革,使事物更完善、更进步。实际上,创新就是创造或执行一种方案,使不同行为者之间进行大量的交流,在科学工程、产品开发、市场销售、管理制度之间进行反馈,以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国际上对创新的研究起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提出的创新理论,他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创新”概念,该著作是第一部研究创新理论的专著。熊彼特的创新概念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的思想、新的方法以实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者赋予产品一种新的特性;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它主要体现为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工艺或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一种新的工业组织。
从熊彼特提出创新的定义来看,创新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既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又涉及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后来人们进一步将创新划分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大类型,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都是从创新概念演化而来的,它们都是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熊彼特创新概念的发展。
熊彼特之后,纳尔逊和温特共同提出了纳尔逊—温特进化理论,他们认为,将一个新颖性引入系统的机制就是创新。稍晚时候的弗里曼、多西等人发展了纳尔逊—温特理论。随后,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环境创新等概念相继诞生。如今,创新和创造学在西方已经成为一门重要的学科。
我国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强调,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说,只有将创新贯穿到自己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才能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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