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巷一个人在步行街上溜达,从她身边走过的男人基本上都得回过头来看她。她戴着耳麦,听着酒吧里那些煽情的歌,脚步跟踩着棉花似的。边听边想艾鑫恒,她一想到他,她的走姿不由得像只小兔崽子欢蹦乱跳,心儿啊,小小心儿啊,一块酥软柔嫰的地方啊,真像无数玫瑰花瓣那样次第绽放,绽放成一片任天使骑着大白骏马驰骋的花海。她真的不想住在学校,反正艾鑫恒的租房离她学校不远,走路只要十多分钟。只是,她担心爹爹和继母知道,如若他们知道了,她柳巷不死亦脱层皮。爹爹柳书成,说起来还算小有名气,虽不是什么大书法家,但多少有点书法家派头,不过在继母面前更多的是低头,偶尔昂昂头,一旦继母发飙,他就只好垂头,眼皮耷拉着,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儿。
继母梁乐欢,开了一家餐饮文化公司,在山城算是女强人,是****呢。见继母一天跟个女王似的,柳巷心里羡慕得不行,希望有天跟她继母一样在公司里走路昂着头,再加上继母那发型耸得像团黑压压的云,有时候也会染成一大团火艳艳的红,踩双恨天高,尖尖脚跟跟碰着那明亮亮的地板,虽然听起跟跑马场差不多,但她却习惯了,习惯了就慢慢喜欢了,到后来,已经不是喜欢了,感觉继母太神了,甚至很迷恋像继母那样的趾高气扬了。
柳巷很不喜欢老汉那些写得她拿放大镜也认不出的字,方块字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写法?把些端端庄庄的字写得唧唧歪歪神神秘秘,干嘛呢?玩深沉啊,甚至有些写得跟个几天没有吃饭的叫花子,干瘦如柴;却又把有些字写得跟个胖妞或孕妇似的,怎么不减肥啊?最讨厌,老汉写的字,就好比她的身材,简直恶心死啦。
母亲罗佳莲却住在乡下,那个她柳巷还未曾去过的乡下。她想不出乡下的样子,当然也想不出母亲现在的模样,干嘛要想呢?已经够烦烦的啦,一个艾鑫恒就快让她的内存条爆满了,这几天就连CPU也感觉迟钝了。这个艾鑫恒,真是她命中注定的小赖皮和捣蛋鬼?不是冤家不碰头,结果呢,多少女人都把冤家变成了愿嫁。她不是有几个高中女同学们吗?认识前要这要那,好像不挑选个高富帅,就严重亏本了一个白富美,可随着二人感情日渐升温,怀孩子了,女同学就傻眼了,真是就昏头昏脑地结婚了。有的草草办了婚礼,有的连婚礼就因孩子的到来而被取消。何苦呢?真是!她可不会这么傻,说不定哪天感觉玩腻了艾鑫恒,重新再找一个。爱情电视连续剧嘛,总要找个角色噻,剧本可以不改,至于演员嘛,就看她这个制片人的喜好啦。
几年前,在德载集团举办的新春团拜会上,周根茂有幸认识了书法家柳书成。后经几次品品茶,喝喝咖啡,打打麻将,二人便成了朋友。他平常喜欢龙飞凤舞两笔,哪知柳书成却当他是“相见恨晚”。他这人呢,虽不大喜欢文章,却酷爱文字,字写得在整个报社名气响当当。
礼尚往来数回,在周根茂工作的那家报纸的副刊上便时常刊登出柳书成的作品。柳书成也并不全捞他的便宜,在市书法协会的位置上也给他留了一席,让他贴贴金,发发光,放放芒。可他对虚名不太喜欢,他觉得男人应该手中有权,比什么钱,什么女人都重要,因为有权就拥有钱和女人嘛,这个道理太简单不过。
在女人问题上,他周根茂……虽说他跟他老婆余冰凝在开始前就是利益爱情,后便是利益婚姻,但不管怎么说,靠着利益的互动调节,儿子可当爸了,女儿还待几年也可做妈了,回想起来,无不是其乐融融,幸福无边。
在跟余冰凝谈情说爱时,余冰凝的脸是多么地白,皮肤是多么地嫩,笑又是多么地醉人!他周根茂那时,身体多么地瘦,口袋里是多么地空,吼出的声音是多么地小!二十多年后,余冰凝的脸现皱纹,柳腰变成了桶腰,眼神也不勾人迷人了,而他将军肚腆了起来,走路也吃栗了起来。什么叫真情实爱?他谈了二十多年了,从青年谈到了中年,或许还将谈到老年,他也回答不上来。若硬是要他给爱情或婚姻作个诠释,他的回答可能是相互需要。因需要,两个人嘴对嘴;因需要,两个人紧紧拥抱;因需要,两个人才上床睡觉;……
余冰凝,如果问其,她也会认同,不过她的需要,家里那个衰男人不能满足时,她就开始犯难了。四十岁的女人了,即便再疯狂的需要,也没多少年了……人什么都可以管,但很有可能最管不住的是自己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做人的悲哀?她恐怕也没搞懂自己的身体,怎么突然变成了一座活火山?想爆炸就爆炸,这也太搞死人了!她的公司是家小公司,黄美美经常打电话要她在报纸上登广告,黄美美表现得那么热情,她当然懂得起,时下的上班族都乱抓,抓了正业抓副业,捞了工资还捞提成,这人的物欲呀,就跟房价一样一直见涨不见落。时间一长,她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黄美美的大客户。
父亲余长青是原报社的社长,是周根茂那时追她余冰凝的主要原因,他想当社长,但二十多年过去了,他还没当成社长,因为从她父亲当社长后,报社社长,由总编兼任,而总编是文字活,他这人不行,他除了嘴巴会说之外,且无几处长物。于是,他当上了广告部总经理,成为报社的抓钱手,拿报社员工的话说,他就是年终奖多寡的希望。这哪像个成功男?忒差劲了!她动不动就拿这个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报社的那个老头总编,戴着作家帽子,虽说是个三流的,可他经常到区作协、市作协开会,到其他报社作报告,传经验,似乎大有名气。想顺着报社这把梯子爬,对他周根茂有点不大现实了。他就只好打老婆余冰凝的主意,叫她退居二线在家带孙子,当他如是给她说时,她几乎三下五除二地脱去了他的衣裤,动作之麻利,快捷得他平生之所未见,接着又见她自己脱去了衣裤。
“喂,你疯了啊?”
“怎么呢?怕了?根哥!”
余冰凝显得无比妩媚,坏坏地说,“我让你到商场上去冲锋陷阵,不是不可以!可你眼前连家里这个战壕都拿不下来,正如俗话所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要不,你现在就来扫扫我这战壕?”
“看你说些什么玩意儿,小声点,巧丝在外面。”
周根茂有点怯场,玩弄点小计谋。
“她这阵在学校,你可别糊弄我!”
周根茂这才感觉到什么叫动真刀真枪,什么叫真金不怕火炼,假的就是假的,软的就是软的,纸老虎到底是纸糊的,已入战场,想到逃兵,或吓得尿裤子,都没有用,到最后,只好脸露灰色,败下阵来——
“你就别睁只眼闭只眼了,我的工作性质你又不是不知道,除了喝酒,就是陪酒!你问我何为家?酒就是我的家!你问我爱你深不深?一瓶酒一口焖!你就是我的最爱二锅头!娃娃是歪嘴!”
“你可别张口乱劈材,想敷衍我?照你这么说,酒该是醉鬼倒头就睡的原乡?诗人诗兴大发的扳机?”
“你终于领悟了。”
“悟个屁,别废话!你到底行不行呀?快点!别做缩头乌龟!”
不能满足需要了,你就没用了,没用了,当然就该草草收场了。那天,周根茂提起小米加步枪,冲往战场,可敌人太过彪悍,没几下就丢盔弃甲。败得很惨很壮烈,有那么点凄凉,就差硝烟滚滚了。隐隐约约地,他看到了他和余冰凝婚姻之大厦的裂痕,大厦的基地是牢实的,当楼层砌码得越高,最易谨防倾斜,只要斜偏了,大厦肯定会倒的。他可不想,让这种反反复复重重叠叠的活塞运动成为这座大厦的地壳运动!他当然清楚,爱的和谐是中年夫妇的粘合剂,可现在,瞧冰凝那疯狂的样儿,在她那无疑成了不可或缺的水泥!可他千万不能让大厦垮,因为大厦倾倒会压倒孩子,伤及双方父母。人到了这把年纪,还瞎折腾个什么呢?可冰凝……她这人一天应该算工作忙吧?哪有心思想这些?女人真他妈的是个搞不懂!
又有什么办法呢?老婆是自己的,自己不疼,搞不好让别人来疼。哎,酒似乎成了他的敌人,只有把它干掉,自己才能活得像个男人。酒是皇帝吗?狗日的竟然把他周根茂整成了活活一太监!太监个屁,你冰凝信不信,老子拿几顿不喝酒,就会把你搞得像头母狼叫。还公狼叫呢。可冰凝的举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啦,再怎么说女人多少有点矜持的,一旦女人为下面那点事情闹心,已经充分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和后果的可怕性。
黄美美打去电话,特别提醒余冰凝该把款打在报社广告部的账上了,因为广告早就登了。没有想到,平常看上去很高大上的余总居然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按说,不应该啊,这都是私事,可……她只好答应了,帮这财大气粗的余总找个人,她的老公倒能干事,她舍不得,那怎么整?小秦!挺不错呀!他不是有意无意朝着她看吗?又不花他的钱,男人遭不住了还得自己花钱到花街柳巷去呢。论身板,小秦绝对让女人称心如意;论经验,这个,不是有人说嘛,十个戴眼镜的有九个骚,不骚的那个十之八九是痿哥。男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如果她没有看错,这小秦属于闷骚型,很缺女人的。可他娘的,小秦真损,改天儿,真要仔细问问他,是不是个男人哟?他那玩意儿不会只管撒尿吧?尽管她黄美美软硬兼施加诱惑,这只猫还真不吃腥!她急得直跺脚,余冰凝怎么了?莫非她那原始森林里还真如狼似虎?搞不好,她的老公就会知道。因为她和周根茂的办公室仅隔一堵墙啊,而且还是隔音效果特差的石膏板!这……那可是几万元的款啊,若余冰凝不打款,自己的几千不就泡汤了,为了钱,为了让自己更有钱,真还没有有什么事不可干的!
当黄美美豁出去的时候,虽谈不上惊天动地,也不会鬼哭神嚎,但……至少,会让秦小软最近感到与她共事的莫名其妙。这黄美美,哎,这…这黄美美,都找不到词来说她了!怎么出此下策?严重无语中!说不定,这女人就是这么个烂人儿。算了。帮她找个人总行了吧?只希望以后别再来纠缠!知道吗?他最近被这档子事搞得嘿烦嘿烦!!
可找哪个神仙呢?好像……还有那么个人,有了,有了,有了,谁?谁?说不定还是最佳人选,哈哈哈哈……秦小软大脑飞速锁定,才不由得恶作剧地笑出了声。只不过,黄美美一张本姣好的脸,在他的视网膜上一下子变成较好。就因,这女人太复杂,复杂的女人是淤泥,很难绽放出那么几朵不染的荷花。关键,作为这种女人的老公如何看?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