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公立医院改革做了要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也对公立医院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第一,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要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要立足我国国情,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具体来讲,一是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二是改革管理体制;三是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四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五是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六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七是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八是加强上下联动;九是强化服务监管和组织实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