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不能动摇的。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还有助于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依然是新时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核心之一。
一、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动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权利、义务与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要求,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对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客观地讲,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管理体系、企业面貌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数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一大批国有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明显提升。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从中小企业、一般加工行业逐步退出,电力、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初步建立。总体来看,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市场化、国际化继续深入发展,世界经济进入
增速减缓、结构转型、竞争加剧的时期。国际金融危机的倒逼机制等因素,使我国进入了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阶段。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现代企业制度总体上还不完善。主要有:
第一,国有资本出资人主体不明确。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以后,一般是按照两种方式治理:一种是行政干预的公司治理结构,这种企业结构是由政府委任董事长、总经理直接经营,法人的治理结构处于“政府控制”的治理方式;另一种是国家在实际上并没有对企业行使股东的权利,即使是政府作为主要股东,也未能到位行使股东的权利,企业内部的国有股代表是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企业处于“无所有者控制”的治理方式。由于国有资本的所有者难以到位,造成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任、权限和利益不明确,结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政府与企业的委托人,实际上都是代人做事,又无责任约。政府仍要代表国家,以“唯一股”、“优势股”从根本上甚至是表现形式上干预控制企业,导致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上不能放开手脚,同时也影响了政府管理国家和调控经济的职能,致使企业产权主体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相悖。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股份制改革相对缓慢,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经济比重还比较低。
第二,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单一,经营效益不高。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重要的基础,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就有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上呈现出以下特点:国有股处于控股地位,国有股与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我国上市国有企业的股权集中度过高且流动性较差等。虽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范围还不够广泛,很多企业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流于形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规范的治理结构。尤其是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造的力度还不够大。中央企业股权结构单一问题十分突出。在股权比重方面,国有经济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中比重过大,即通常所说的“国有股一股独大”。这十分不利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也不利于很好地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三,现代企业的选拔、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完善。由于企业所有者追求的是剩余索取权,而经理人员作为受托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人员追求的却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如何使经理人员的行为能够按照所有者的目标完成,很重要的一环在于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现代企业的选拔、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包括:一是报酬激励机制。一般而言,企业的高层经理人员的报酬由固定工资、奖金、股票和股票期权构成。二是控制权激励机制。与企业所有者具有剩余索取权相对应,经理人员具有经营控制权。而经营控制权不仅给经理人员带来地位方面
的心理满足,而且使得经理人具有职位特权,享受职位消费,给经理人员带来正规报酬激励以外的物质利益满足。三是声誉或荣誉激励机制。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不仅有物质利益方面的需要,还有精神方面的需要。四是企业组织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现代公司制企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目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用人制度都是“上级委任”制,经理层人员的选拔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都存在空缺。由少数几个人选拔、录用“具有”应聘资格的多数候选人,这很难保证用人上的公平、公正性,也很难用现代企业家的标准去选拔合适的干部。这样选拔出来的干部不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竞争性产物,也就没有相应的市场价格作为对经理人的激励,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的前提下,很难让经营者去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四,一些企业盲目决策,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带来资产负债率过高等突出问题。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规范的董事会建设还处于探索之中,内部制衡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第五,垄断行业准入门槛过高,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的机制不健全,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一些垄断行业还存在普遍服务缺乏、产品价格高、收入水平过高等问题。
第六,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存在问题。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通过收购兼并、重组上市、关闭破产等多种形式,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成效已经显现。但是,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基本任务并没有实现,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除必须由国有控股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国有经济还广泛分布在其他行业和领域,行业分布面过宽,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从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看,国有企业主业趋同,业务交叉重叠;企业层级多,管理链条长;部分企业涉足领域过多,业务范围过宽,主业不突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影响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此外,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由政府审批的仍然过多,国资分类监管和考核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活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随着国有企业经营实力不断提升,社会对于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了更大期待。因此,深化改革是国有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动力,是我们可以用好的最大红利。只有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奠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而推动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