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各级政府掌握着公共权力,拥有大量公共资源,作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当前,只有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服务”观念,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在继续深化改革中,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迫切要求;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系统阐述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指明了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职能和作用,可概括为5项职能、20个字,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这也可以看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总要求。
(一)明确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在开放治理的国际环境下,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要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政府管理方式要由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向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转变,要由政府提供私人产品、投资竞争性产业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由对公民和法人的过多管制向为公民和法人服务转变。政府应把不该管且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非政府组织,管好应该管而没有管好的事情,为社会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体的做法是:形成合理的政府职能结构,关键是要合理配置政府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与社会性公共服务的职能比例关系;服务型政府职能结构形成的重点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服务型政府职能结构,还要合理配置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职能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合理调整政府层级结构,形成科学的公共服务决策与执行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还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公共部门效率。
当前,我国政府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结构的国际化是社会结构与政府管理结构变化的先导,政府管理国际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提高政府管理国际竞争力成为政府管理的主题。在新形势下,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二是政府职能转变要着眼于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形成促进经济持续公平增长的政府职能体系;三是政府职能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要针对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薄弱的突出问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使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战略目标;四是政府职能转变要着眼于提高公共部门效率,以公共部门效率的提高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
(二)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
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外,宏观调控的手段就是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要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3月13日答记者问时指出,放,并不是说政府就不管了,我们讲的是放管结合。要让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来完善和创新宏观调控,尤其是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他还提出,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
简政放权,必须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入手。近年来,我国进行了多次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事项仍然过多,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仍然过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有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
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于进一步办好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除承担了为社会和公众服务的任务外,还把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集中在一起统一行使行政审批,实现了政府对行政审批的规范、有效和综合。由于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使行政审批实现了规范化、公开化,使各部门的审批相辅相成,联成一体,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为此,需要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强力推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公;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监管权限。
简政放权,必须改变权力过度集中的局面。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创造良好环境。政府要向企业、社会放权,给市场和社会更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强调政府对市场和社会放权的同时,还要注重行政体系内部中央向地方放权、上级向基层放权,减少中央部门对地方和基层过多过细的管理。必须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政府应坚持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公务员的基本准则,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不仅有利于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增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政府的战略规划制定、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一方面需要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职能,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领域中退出来,让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有效提升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发挥对经济活动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强化政府在战略规划制定、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弥补市场本身的不足和缺陷,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当前,从世界范围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突破;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压力增大,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资源环境约束更趋强化,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政府必须腾出更多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与此同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更加迫切,政府必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完善监管体系,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和竞争有序。政府还要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五)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职责
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根据责任与权力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合理的政府层级体系。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政策要尽可能不搞“一刀切”,让地方有施展的空间;地方要强化全国一盘棋的理念,维护中央权威。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包括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在确保中央统一领导、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防止出现“上面管到看不到、下面看到管不到”的现象。加强和优化基层行政资源,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六)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办事不养人,建设创新型政府的重要途径。三中全会明确要求,“
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这就要求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更多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这不仅有利于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也有利于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七)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是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在不断地推进。特别是近几年,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取得重点突破,为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累了经验。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出了部署和顶层设计,提出了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坚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通过改革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和提高事业单位整体服务水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要求。
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经营类、公益服务类,有利于根据不同类型确定政策和改革方式。对行政类事业单位,通过严格认定标准、严格审核、逐级备案,有些通过转变职能进入行政机构序列,有些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改革,转变运行机制,落实过渡政策,进入企业行列。对公益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按照两小类的标准分类后,分别进行改革。中央、省、市、县分别对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进行分级负责,中央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地方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负责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事业单位改革作为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要分步完成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实现2020年的总体目标。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认真操作,抓好落实;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精心实施,平稳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责权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督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方面的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机制。
概括来讲,服务型政府的主要标志是:一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作为人民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政府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在机构设置、职能确定、资源配置等方面,注重和强化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公用事业、社会治安等,不断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四是健全公共政策体系,维护、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应当为全社会成员创造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实现均等化,体现普遍性和公平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参照上述标准,按照建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