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带一路”的合作机制
多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全球各类多边、双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蓬勃发展,在提升分工效率、降低贸易壁垒、减少投资障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带一路”建设的突出特点是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这意味着中国将与沿线国家一道,通过现有机制平台,并根据需要搭建新的机制平台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以推动相关重点领域和合作深入开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能够进一步丰富各类多双边、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和平台蓬勃发展,从而实现良性互动。
1.机制方面
在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前提下,中国将积极推动与有关国家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或编制双边合作规划,完善双边工作机制,细化共建“一带一路”的方案和路线图。以此为起点,推动共建一批合作示范项目,让双边合作沿着“一带一路”驶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快车道”。同时,中国一直倡导要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使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2.平台方面
中国将继续发挥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阿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中国支持沿线国家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联合举办专项投资、贸易、文化交流活动。中方还倡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以便形成“一带一路”建设的专门平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