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时期肃反错误发生的原因

土地革命时期肃反错误发生的原因

李东朗

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大都发生了严重的“肃反”错误,如中央苏区肃“AB团”和“社会民主党”,鄂豫皖、湘鄂西、赣东北和湘鄂赣苏区肃“改组派”,川陕苏区肃“托陈取消派”,陕北根据地肃“右派反革命”等。这些“肃反”声势浩大,狂风暴雨般开展,遍及整个苏区,大批忠于革命、贡献颇多的党政军领导干部,难以统计的红军战士和工作人员在这场肃反中遭受无妄之灾,被错误地整肃,给党和革命造成灾难性的损失,给遇难者及其家属造成无限的伤痛,给后人留下扼腕痛心的惋惜。

人们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普遍会产生一个疑问:这样的灾难是怎么形成的?其原因何在?目前关于其成因,主要流行两种说法,一是说张国焘、夏曦等肃反领导人的严重错误,一是说肃反的机构——政治保卫局的体制。但是,疑点是明显的。固然肃反领导人的错误对肃反的发生、发展负有非常重大的责任,甚至是严重的犯罪,但肃反错误在各个根据地普遍发生,规模很大、参与者很多,是一个带有共性的问题,仅仅把原因归结到几个人身上,是很难解释清楚的。而政治保卫局是专司肃反的机关,它是在中央苏区大规模肃反后成立的,而且它是为了统一肃反工作、避免各个单位乱抓滥捕而设立的,虽然它享有特殊权力,但其权限和职责的规定是明确的,即它负责侦查、逮捕和预审一切反革命案件,但没有判决权,判决权归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或裁判部)。因此,把肃反扩大化的主要原因推在它身上也不准确。实际上,构成肃反严重错误、造成巨大损失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多种因素交织形成的。

一、严峻而险恶的形势和对敌人的群情激愤,是严重的肃反错误发生的历史背景

土地革命时期,敌我力量悬殊,斗争极其惨烈,党面临的环境十分险恶,斗争形势异常严峻。

国民党是以疯狂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而与中国共产党决裂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上海一地300多人被杀、500多人被捕、5000多人失踪。广州四一五政变的当天,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2000多人被逮捕、100多人被枪杀。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其“秘字第一号命令”,就是通令“缉拿”著名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汪精卫“七一五”政变后,反共行径与蒋介石同出一辙:通令“对共产党徒一经拿获,决不宽恕。”国民党军阀甚至发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的残暴叫嚣。国民党制造了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血案,亲历其境的鲁迅指出:“在‘清党’以后的党国里,讲共产主义是算犯大罪的,捕杀的网罗,张遍了全中国。”

国民党的屠杀把共产党逼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的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方针,开始独立地领导进行中国革命。对此,国民党政府相继制定和通过《制止共产党阴谋案》《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处置共产党条例》和《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等,把反共作为其基本政策,对共产党人“加重治罪,格杀勿论”。随着反共步骤越来越疯狂,大批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其他革命者、民主人士,被以各种罪名杀害。据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不完全统计,从1927年3月到1928年上半年,被杀害者达31万多人,其中中共党员2.6万多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干部李大钊、杨闇公、陈延年、赵世炎、罗亦农、蔡和森、萧楚女、郭亮、向警予、陈乔年、彭湃、杨殷、恽代英、夏明翰等先后被害。

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国民党实行坚决“剿杀”的方针,不断调集大军“会剿”“围攻”。1930年10月后,国民党政府“集中武装力量、社会力量、经济力量来进攻”苏区,展开一次又一次的“围剿”。至1934年10月,分别调集十万至几十万兵力,连续对中央苏区发动了5次“围剿”,对鄂豫皖苏区和湘鄂西苏区分别发动了4次“围剿”,其他苏区也都发动了数次大规模的“围剿”。

在“围剿”过程中,国民党军血腥屠杀苏区的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如1930年国民党军侵占安徽六安、霍山苏维埃区域后,杀害革命干部500多人、群众19600多人,拍卖妇女1690多人,革命中心区域的舒家庙等17个地方几乎没有人烟。1931年,国民党军对洪湖苏区的监利、沔阳、潜江实施残酷的烧杀政策,干部群众被杀者数以万计,不少人全家被杀绝。国民党的记载说,1933年9月占领鄂豫皖根据地的金家寨县城后,第一个月就“枪杀与活埋了3500多人”;县城之外,“在古碑冲处死、活埋的至少九百多人;在南溪、竹畈、花园各镇处决的赤匪、赤匪家属,以及赤匪伤病员至少3000人;上楼房镇一次杀了1200多人;胭脂河坪杀了100多人”。光山县被国民党军杀害的干部群众达12433人,烧毁房屋12325间,全家被杀绝203户,村子全部被烧光的439个,下落不明的1073人。甚至国民党将领陈诚也认为国民党军疯狂屠杀是其围剿失败的重要原因:“军纪废弛,民怨甚深,失我增援。”

在军事进攻和镇压的同时,国民党大力利用在根据地土地革命中受到严重冲击的地主劣绅等来破坏革命。而大量的地主劣绅为维护和恢复他们原有的统治地位和利益,积极与国民党军队合作,于是他们互相勾结,组织各种反共机构——所谓善后委员会、清乡委员会、剿匪反共委员会、靖卫团、保安队、民团等反动组织,不择手段进扰和破坏苏区。有的在苏区内大肆造谣,蛊惑人心,策反干部群众;有的藏匿枪支搞暗杀活动;有的纠集武装固守山寨土围,与苏维埃政权相抗衡,破坏苏区的社会秩序;有的则刺探消息,为国民党军队进攻苏区当先导。例如中央苏区的“江西闽西时常发现反革命标语、神教性(质)的反革命组织和地主富农的秘密组织与活动”,地方武装“带枪反水的个别现象时常发生”。徐向前回忆说:“在‘赤白对立’的那种严重形势下,敌人派特务、探子、狗腿子来根据地内部进行破坏、策反,屡见不鲜”。

国民党尤其注意通过特务打入和利用叛徒内奸来破坏革命。而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和残酷镇压的形势下,革命队伍中的动摇分子大量叛变,出卖组织和同志,给党造成巨大的损失。1927年7月,因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韩步先叛变,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陈延年和赵世炎,先后惨死在敌人的枪口之下。半年之后,又因唐瑞林的出卖,中共浦东区委、江苏省委组织部和上海总工会被破坏,20多人被捕,陈乔年等被杀害。1928年3月,中共湖北省委秘书长宋岳林被捕叛变,湖北省委被完全破坏,中共中央委员、宣传部长向警予、湖北省委组织部长施继高被捕牺牲。4月15日,因担任中央秘书和负责接待的何家兴、贺芝华夫妇的告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组织局主任罗亦农被捕,旋被杀害。1929年8月24日,因中共中央军委秘书白鑫的出卖,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农委书记彭湃、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军事部部长杨殷和中央军委士兵运动负责人邢士贞、江苏省委军委秘书颜昌颐等被捕,英勇就义。1931年4月,中共特科的负责人顾顺章在被捕的当天叛变,供出所知的一切机密,虽经周恩来根据钱壮飞的情报而采取一系列应变措施,化解了这次巨大灾难,但顾顺章的叛变给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上海的中共中央秘书处、中共中央农委、中共江苏省委,以及中共山东、河北、河南、陕西等省委机关被破坏,许多人被捕、被杀,行将出狱的恽代英、在香港指导两广工作的蔡和森也因其出卖而牺牲。同年7月25日,中宣部部长罗绮园因生活腐化引发其姘妇的男人胡章原向敌特告密,导致曾任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中央常委、时任中共中央农民部副部长杨匏安等16人被捕,不久遇难。其后,又有徐锡根、余飞、卢福坦、袁炳辉、胡均鹤、王云程、孙际民、黄平等担负重要领导职责的人被捕叛变,使中共临时中央再难在上海立足,被迫退往江西中央苏区。1933年6月和10月,中共中央上海中央局领导人李竹生、盛忠亮等的被捕叛变,使党在白区的工作几乎瘫痪。

红军中也屡屡发生叛逃事件。三湾改编后担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长的陈浩,就职两个月后即与副团长徐庶、参谋长韩昌剑、一营营长黄子吉等密谋叛投国民党。1928年,由南昌起义余部组成的红四军第二十八团营长袁崇全阴谋率部投敌。甚至到革命大发展的时期,仍不断发生叛变事件。1931年12月,仅红一军团就“有12件拖枪反水案件”。1932年秋,曾长期跟随彭德怀、参加过平江起义的红三军团第二师师长郭炳生投敌。1933年春,曾任红十二军第三十五师师长、红一方面军独立第四师师长兼政委、江西军区新编独立第四师师长兼政委的龙普林企图叛变。其后,曾任红七军军长、赣南军区司令员、中央军区参谋长的龚楚,曾任红十六军军长、湘鄂赣军区总指挥等职的孔荷宠,曾任江西独立师师长、红十二军三十五师师长等职的杨遇春,曾任红二十二军政委、红五军团政治部副主任、江西军区独立第三师政委的旷朱权,曾任中共湘赣省委书记兼湘赣军区司令员的陈洪时,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兼闽浙赣军区司令员曾洪易,闽赣军区司令员宋清泉、政治部主任彭祐,赣东北红十军政委倪宝树等,先后叛变投敌。这些背叛革命的将领给革命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被誉为“飞兵团长”的王尔琢,就是在追回红二十八团时,被袁崇全杀害的。郭炳生叛变后,国民党利用这件事大做文章,到处散发传单,企图瓦解红三军团。红三军团作战科科长舒适、供给部部长陈宗实等人受到诱惑而投降敌人。孔荷宠投敌后担任国民党南昌行营参谋、湘鄂赣边区特别招抚专员,组织便衣别动队专门袭击红军游击队;龚楚叛变后在国民党粤军第一军中担任剿共游击司令、粤湘边区剿匪指挥官,率部追杀坚持南方游击战争的项英、陈毅等(曾使他们几次遇险)。

苏区也经常出现“反水”事件。1928年井冈山斗争遭遇八月失败后,“白色恐怖一到,投机分子反水,带领反动派捉拿革命同志,白区党的组织大半塌台。”1929年,国民党军在对井冈山根据地的第三次“会剿”中,用自首政策来引诱党内外的动摇分子,结果宁冈的“许多重要负责人及普通同志反水,支部大多数塌台”,遂川也是“大批同志反水”。这种现象,以后在各个根据地屡屡发生。

而叛徒、内奸由于熟悉革命队伍的情况,其为虎作伥,对党、对革命、对同志的危害之大、程度之烈,是不可估计的。因此引起全党的高度警觉和极大愤恨。早在1928年5月18日,中共中央针对党组织连续遭受重大破坏的现象,指出:“过去遭遇这些重大破获的原因,固然是因为反动统治向我们猛烈的进攻,但是本党组织不适用于秘密工作的环境,以及党内同志的反动告密,实为破获的重大关键!”强调各级党部应立即切实整顿组织,加强秘密工作,“绝不能丝毫疏忽致使党遭受破获的损失”。

其后,中共中央反复向全党强调了清除内奸,纯洁组织的任务,把这项工作视为党在土地革命时期保卫自己、战胜敌人的、须臾不得疏忽的重要任务。直至在肃反错误严重发生的1932年,在发给全党的《中央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与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中规定,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在党内斗争中团结党的积极干部,严密党的组织,加紧肃反的工作,肃清党和各种组织中的反革命分子”。

在两个对立阶级生死搏斗之时,惨烈的斗争不容革命者对内奸、叛徒有丝毫的疏忽。生死攸关、不容疏忽的政治要求和价值取向,决定了肃反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稍有疏忽或出现纰漏,后果不堪设想。但是,肃反又是要求非常高精尖的工作,必须细致和准确,而紧张、激烈的斗争环境不能提供宽容的时间和条件去仔细考察。当时负责肃反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就明确指示:“在紧张的战争环境中,在反革命严重的活动中,特别在新区和边区中,对一切反革命分子应予以极大的赤色恐怖,一切对反革命分子表现容忍、仁慈,以及不顾战争环境严重的合法观念等,都是不能容许的。应该立刻遵照中央人民委员会的紧急命令,断然的行使我们的职权。”在严峻的斗争形势和险恶的环境中,就很可能把肃反这样一件非常复杂、要求非常精细的工作简单化、扩大化。应该说,残酷的、充满血腥的斗争环境,是土地革命时期肃反发生严重错误的历史背景。

另外,苏区军民对敌人屠杀人民群众的刻骨仇恨和对叛徒内奸的极端愤恨,也容易使肃反工作走偏。国民党军队和地主武装的疯狂屠杀与毁灭性的破坏,激起苏区群众强烈的、难以抑制的报复情绪。1930年特派赣西南苏区的刘作抚向中共中央报告说:“在这时的农民群众,农民的意识充分的表现,报复心理非常浓厚,盲动主义时代精神的复活,群众无论如何要求以烧杀抢劫来答复白色恐怖,其气之高真不可制止,及后行委及政权均召集各种会详细解释并订出严厉的纪律,结果也免不了烧杀的毛病,不过少些罢了!”苏区许多干部也持有这种情绪,当时赣西南特委所属的北路行委就针对白区恐怖,号召北路各地群众武装总示威并在示威中尽量提拿国民党组织的守望队,对其负责人杀无赦。鄂豫皖苏区的群众,也多发生因痛恨反动分子而自行处决的现象。这种强烈的报复敌人的心理,对反革命充满愤恨的情绪,一旦被带入肃反活动,就很可能使其偏离正确的轨道,肃反扩大化就是很可能甚至是必然发生的了。

总之,在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处于劣势的中国共产党人十分注重防范国民党从共产党内部的破坏,因此特别注重肃清内部的敌人。特别警惕和仇恨特务、内奸的心理和当时严峻的环境、紧张的斗争形势,对肃反错误的发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二、对敌情认识的严重偏差和根本性的失误是导致肃反错误的重要根源

土地革命时期肃反的对象,当时主要认定在“AB团”、改组派、取消派、社会民主党等方面。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反革命,在苏区、在党内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这种严重的认识偏差,是导致肃反严重错误的重要根源。

“AB团”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右派成立的一个极端反共组织。由于江西省的国民党组织是在共产党员帮助下建立的,因此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在国民党省党部占优势,蒋介石对此非常不满,在1926年11月北伐军攻占南昌后,他授意国民党员段锡朋等“仿其他各组织忠实同志之法,组织本省忠实同志,以与共产党团奋斗。”段锡朋等遂网罗党羽,“组织AB团,取英文反布尔什维克之义,团结一般同志,从事于反赤工作。”1927年1月,经蒋介石圈定,段锡朋、程天放等“AB团”分子担任了国民党江西省党部要职。他们随即派人到各地夺取市县党部领导权,大肆破坏工农运动和青年运动,相继制造了捣毁南昌市党部,残杀赣州总工会委员长陈赞贤,围攻永丰、吉安、九江等地工会、农协,捕杀工农运动负责人的一系列惨案,成为声名狼藉的反共组织。但其存在时间很短。1927年4月2日,中共江西区委会同国民党左派,举行示威暴动,冲毁了省党部,段锡明等逃逸,该组织解体,以后不复存在。

关于社会民主党,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对它的认识是混淆和模糊的。或说“第三党”就是社会民主党,“邓演达陈启修们的社会民主党,都一样的是专以愚弄中国工农群众的骗子以至破坏工人斗争的法西斯蒂。”或说中国存在着破坏革命的社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在中国组成的意义,就是将西欧一切改良主义的欺骗搬运到中国来,反对领导中国革命的共产党,反对中国的苏维埃革命。企图在中国革命的大风暴中,挽救中国豪绅资产阶级的命运。”

但确凿的事实证明,它不曾在中国出现过。

“第三党”指国民党左派邓演达等领导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927年冬,谭平山、章伯钧、季方等在上海成立“中华革命党”,并与时在莫斯科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名义活动的宋庆龄、邓演达、陈友仁等联结,表示继续奉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他们否认蒋介石、汪精卫所操控的国民党和南京政府,也不赞成中共的土地革命方针,因此,被称为“第三党”。因邓演达等发表的文章中,含有不少对共产党、对工农红军、对苏维埃政权的攻击之词,如称共产党的暴动政策和南京政权的横征暴敛和贪污的政策,都是“毁灭农村”;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不过是代表极端情感的暴烈,而不是革命的正当手段”等。因此中共中央在1928年5月作出的《关于对第三党的认识和态度》和6月召开的中共六大决议中,都把“第三党”看作是没有独立性的一部分失意的小资产阶级组织的政党,是蒋介石反革命统治的工具。

改组派是国民党内的反蒋派系。1928年,汪精卫在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与蒋介石争夺南京国民政府最高统治权的斗争中失败,其帮派主要成员陈公博、顾孟余等为此在这年夏天发起组织“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时称“国民党改组派”,简称“改组派”),奉汪精卫为领袖,声称要“集合革命同志”,重订纲领,改组国民党,实际是企图通过改组国民党,与蒋介石争夺党政权力。改组派是反共的,但其存在时间不长,主要活动是与蒋介石集团争夺权力,其力量和影响都没有深入到革命根据地活动。曾担任改组派地方支部负责人的范子遂、武和轩皆否认改组派在革命根据地活动过,范子遂回忆说:“改组派绝对没有在红军中从事改组派的活动。这是绝对没有的事。”武和轩说:“从未听说过在各苏区有所活动。”

取消派又称托陈取消派,是由大革命失败后因反对党的土地革命路线而被开除的一些前中共党、团员组成的小派别。1928年中共六大前后,一些在莫斯科留学期间接受托洛茨基思想影响的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在回到国内后大力宣传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的观点,并逐渐结合成一些小组织。陈独秀、彭述之等人同意托派的观点。1929年夏秋,陈独秀连续给中共中央写信,对中国的社会性质、革命性质、革命形势、革命任务和革命道路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提出了同党对立的主张。与此同时,陈独秀与托派分子结合,进行托派小组织活动。192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此作出《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11月15日开除了陈独秀的党籍。各地党组织开除了追随陈独秀或坚持托派观点的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等人的党籍,全党开展了反对取消派的斗争。

陈独秀被开除后,与刘仁静等组成“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1931年5月与其他托派组织合并成立“统一”的托派组织“中国共产党——列宁主义左翼反对派”。先后出版《我们的话》《无产者》《十月》《战斗》《火花》等刊物,宣传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问题观点。不久其中委成员大部分被国民党当局逮捕,陈独秀继而组成的“临委”,又在1932年10月全部被捕,托派组织随之瘫痪。托陈取消派存在的时间不长,人数有限,其活动主要是在上海等城市编纂刊物,政治影响不大,在革命根据地没有组织和活动。

综上所述,当时基本的事实是所谓“AB团”、改组派、取消派、社会民主党等,或不曾存在,或已趋于消亡,并且人数有限,活动区域狭小,影响不大,并不是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而且根本没有渗透到苏区,所以对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的危害甚微。

之所以把它们认定为凶恶、危险的敌人,是中央和地方互动的结果。首先是中共中央认定这些派别是革命的敌人。1929年5月,中共中央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通告全党:“‘肃清一切的幻想,揭破国民党政策的假面具,发动群众反对国民党的政策(尤其是改组派以至第三党的欺骗政策),准备群众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实是现在时期中的第二个重要任务。”11月,针对“AB团”在江西大量存在并积极活动的情况,中共中央在给江西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对AB团没有引起严重的注意,这无论如何是错误的,要求江西党应注意“特别在群众中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的影响,扩大我们的政治影响。”“积极地扩大反AB团大同盟、改组派、第三党”的斗争。12月,又指出:“取消派已经从党内反对派走上了阶级的敌人,他们不只是已经到群众中去散播一切欺骗的宣传,而且采用各种不正当的方法来破坏党的组织,来阻挠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规定“必须更坚决的与取消派调和派的思想斗争。”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当时中共中央的基本认识是,除了认为取消派“留奸细在党内活动,在表面上服从党而暗中活动”外,认为其他派别是共产党之外的反革命组织,因此,反对它们的斗争是与党外的阶级斗争。

其后,各根据地纷纷认定“AB团”、改组派、社会民主党等渗入了苏区党政军中。从1930年5月起,赣西南苏区报告发现大量“AB团”分子混入了党内和苏维埃机关:“AB团、改组派、富农地主,这几种在(苏维埃)政权机关里发现有,永新破获改组派的组织,兴国、永丰、吉安西区、安福西南区,都破获有AB团的组织,尤其是吉安西区AB团有二千余人”,永丰、兴国“有AB团的组织,在我们的组织里破获出来”。于是,中共中央在8月作出《肃反工作决议案》,指出“肃反”就是肃清“AB团”分子。随即中央苏区掀起反“AB团”的狂潮,后来并扩展到其他根据地。

1930年8月间,中共鄂东特委发现:“目前鄂东各县发现了改组派,进行有组织的活动”,湘鄂赣边苏区的肃反由此而起,并且在1931年4月后迅猛发展。1931年5月,张国焘向中共中央报告说:改组派在鄂豫皖苏区活动得十分猖獗:“在这一苏区活动最力的反动组织是改组派”,“他们利用苏区的困难和我们的缺点来造谣,反对苏维埃政府。麻城改组派竟然影响了一部分贫农。这是异常严重的问题。”“敌人用种种方法来破坏红军,有些富农混进我们军队里来,改组派企图有组织的来破坏。”据此,他在10月间开展了大肃反。其后,夏曦在湘鄂西党政军中狂烈地肃“改组派”。

1931年1月初,闽西红十二军第一○○团团部青年干事吴拙哉和一些战士,在纪念李卜克内西、卢森堡和列宁的大会错喊了“拥护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万岁!”等口号,而被肃反委员会以“反革命”而逮捕。经刑讯逼供,得出闽西苏区潜伏着社会民主党组织的口供。2月21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出通告,指出:各县各地苏维埃区域及红军中发现社会民主党、改组派、第三党的暗藏活动,“是反革命势力进攻苏维埃区域最阴险的表现”,要求各级政府立即在各地严密清查暗藏活动的反动派,“迅速消灭这些最危险的敌人。”闽西由此大规模地肃“社会民主党”。

各个根据地大规模的“肃反”及其结果,深深地影响了中共中央,加深了中央对“AB团”、改组派、取消派、社会民主党危害的认识。1932年1月12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同苏区反革命团体斗争的决议》指出:“反革命分子混进党内(苏维埃内以至红军内),这是不成问题的事实”,规定:“苏区的党部与苏维埃对于这些反革命的团体必须作最坚决的斗争。要从最坚决的阶级立场上,把一切阶级的异己分子从党内苏维埃内与职工会内洗刷出去。要最无情的对付一切反革命团体的领导分子。”

而中央的认识又影响了地方,在双方的互动中,这些实际在苏区不存在的派别,被确认为肃反的主要目标。

三、“左”倾路线的“高压”和强力推行是肃反错误恶性发展的重要原因

1928年中共六大纠正了瞿秋白的盲动错误,但“左”倾的思想路线并没有得到清除,党内从大革命时期形成的“不革命即是反革命”的思维依然存在,教条主义的意识不但没有减弱,而且更为加强。因此,虽然六大后党一度提出既反右,又反“左”,并主要是反“左”的主张,但坚持的时间非常短暂。

在中共六大之后紧接着召开的共产国际“六大”认为,目前“在各国共产党内的主要偏向,是离开正确政治立场的右倾”,“因此反右倾的斗争应当提到首位”。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布哈林并在关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中说:“中国在愚蠢之极的右倾时期以后,又

出现了‘左’倾,目前‘左’倾具有盲动情绪、盲动策略等形式。但是,一般说来,现在脱离正确路线的倾向是右比‘左’更甚。”

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中央在1929年3月再次明确提出要反对右倾,“目前党的右倾的危险实大过左倾的危险,党的主要路线还在用最大的努力来反对这种右倾思想”,并认为右倾是一个严重的危险,“党必须站在正确的路线上坚决地斗争,以克服目前党内正在发展的右倾的特别危险。”1930年6月召开的六届二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明确指出:“直到现在,右倾还成为党内最主要的危险。”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的决议》确定:“党内政治斗争之主要的方向是反对右倾”。六届二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在李立三领导之下,“左”倾冒险主义急剧发展,成为党的主要危险。

六届三中全会在纠正李立三“左”倾错误的同时,却严厉批评反对“立三路线”者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上纲上线,把他们对形势的正确估计,说成是“右倾的估量”,而“右倾的估量,简直是投降政策——客观上是取消派埋伏在党内的奸细。”并以此判断“党内主要的危险是右倾机会主义。”提出党要“同时加紧两条战线上的斗争,尤其是反对右倾——右倾是现在阻碍党去执行当前重要任务的主要危险。”

这种越来越激烈的反对右倾的斗争,又和反对富农路线混淆在一起。1929年6月,共产国际根据苏联在农业合作化中“消灭富农”的政策,指示中国共产党“加紧反对富农”。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中央在8月作出决议,要求全党“坚决的反对富农”。 12月7日,又发出通告,指出:“富农领导已经成为各地阻碍斗争之极严重的危险,必须坚决执行反富农的斗争,肃清富农在斗争中的影响,把富农从农民组织中,特别是党的组织中与苏维埃政权内驱逐出去。”与此同时在党内报刊上连续发表了一系列反富农的文章。并且把反对富农和右倾机会主义联系在一起,193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给鄂豫皖特委指示中提出:“肃清富农的路线……特委的富农与机会主义的路线非常的严重。”1930年5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明确指责苏区土地斗争中有“右倾保守观念”,走了“富农路线”。

最先在赣西南苏区发生的肃反——反“AB团”运动,就是在“反对富农”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该地区在早期组织乡村苏维埃时,许多小地主、富农因其文化水准、社会阅历等原因,被选入了各级机关中。这引起中共湘赣边特委的密切关注,认为小地主、富农在一定程度上操纵把持了苏维埃政权,苏区一些工作受到他们的阻碍。其后,对此问题严重性的认识,越来越高。1930年2月召开的红四军前委、赣西特委、红五军、红六军军委联席会议,认为地主富农已经充塞了赣西南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因此号召党内革命同志起来,“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开除地主富农出党,使党迅速的布尔什维克化”。把地主富农分子和右倾机会主义直接画了等号。

随后,新成立的赣西南特委迅速开展了“肃清党内地主富农”的斗争,把在分田、建立政权、武装工农等方面不积极或持有不同主张的现象看作“地主富农思想上在党内欺压群众斗争的结果,是机会主义的最高表现”,把存在这些问题的人作为地主富农加以清除,至10月“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余人”。而这个反对富农的斗争又与当时兴起的反“AB团”斗争纠缠在一起。1930年7月22日《赣西南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性报告》说:AB团在“这些地方的破获大都从富农斗争破获的”,“而且AB团改组派多为富农与小商人”,“破获这些反动组织大多数为富农,要肃清这些反动组织也只有加紧反地主富农斗争。”这种认识,随着反“AB团”斗争的进行,越来越强烈。10月14日,毛泽东在向中共中央的报告说:“近来赣西南党全盘的呈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的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19日,中共中央长江局代表周以栗在一封指示信中,也认为赣西南“发生严重的富农路线机会主义,使革命工作发生严重的危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富农分子,反取得革命的领导,混入一切革命机关图谋反革命。……在赣西南自党团的最高机关,西南两特委,西南苏府直至支部与赤卫队、红军,红色邮局,充满了AB团”。认定右倾、富农和“AB团”三者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是赣西南苏区反“AB团”运动狂热发生的重要原因。

六届四中全会以王明“左”倾路线统治全党为标志,它完全否定六届三中全会的中央,推行比李立三更“左”的路线。为了推行其错误路线,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把反对右倾、反对立三路线和否定六届三中全会作为主要手段,据此反复指示各个苏区彻底实行转变。193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在给赣东北特委的信中,反复强调要“加紧两条战线的斗争”,“要反对过去直到现在还存在的党内富农路线”;3月,指示中共湘鄂西特委:“反富农的斗争必须十二万分的加紧,党内的富农分子要立刻开除出党,政权中红军中以及一切群众组织中的富农分子要从斗争中将他们洗刷出(去)”; 5月6日,指示中共鄂豫皖省委:“有系统的将一切不良分子如富农旧官僚等从党中清洗出去,——这是我们最主要的任务。” 5月9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目前的政治形势及党的紧急任务决议案》,其中罗列了苏区存在的严重的右倾问题:“一切实际工作中的机会主义与右倾消极的现象,成为非常严重的问题。……最严重的是富农路线与反革命分子还占据在许多党及苏维埃的领导机关。”强调“一刻不可忘记的是两条战线上的斗争,特别反对主要的危险右倾。”并把这些工作提到非常高的程度:“各级党部对此工作执行得迟缓或松懈的,便是对执行国际路线不坚决,上级党部及党员间应执行自我批评的检举。”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把立三路线和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反革命分子联系在一起。

中共中央这一系列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和富农的指示,震撼全党,深刻地影响了党的各项工作,也对苏区肃反错误的发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为了推行这些“左”倾路线,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大量采取组织手段,改换领导人。向中央苏区派出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的中央代表团,向鄂豫皖派出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等,湘鄂西派遣了夏曦,曾洪易作为中共中央驻赣东北代表,林瑞笙、陈佑生、郭潜等组成代表团到湘鄂赣,以取代被认为执行立三路线、而对四中全会路线贯彻不力的领导人。比如1930年11月派任鄂豫皖特委书记、军委主席的曾中生,颇有能力,徐向前回忆说:“曾中生同志来担任鄂豫皖特委书记,军委主席,相当得力。这位同志,有战略头脑,工作实际,善于总结经验,也能团结同志。”但因他是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央派来的而撤换。邓中夏是1930年立三路线盛行时期奉派担任湘鄂西特委书记和红二军团政治委员的,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在《关于军事路线问题给二军团全体同志的信》中,指示“立即撤销邓中夏同志机会主义的领导,坚决执行国际及四中全会的路线……中夏同志必须立即离开二军团”。红三军前委据此作出了《关于反对邓中夏同志错误领导的决议》,撤销了他的职务。1935年7月,朱理治、聂洪钧等组成“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上海临时中央局驻西北代表团”(简称“中央代表团”),排挤开辟西北根据地的领导人,正如朱理治自己所说的那样:“我是省委书记,郭洪涛是副书记,这样刘高(指刘志丹、高岗-引者注)在党政军都没有实权。”

而这些派遣到各个苏区的领导人,都是六届四中全会“左”倾路线的坚决执行者,他们根本否定以前的工作,把苏区党、政府和各个团体的人员构成描绘得一团糟,认定存在大量反革命分子,决定大规模进行肃反。

张国焘一到鄂豫皖根据地,就认为该苏区长期执行了非布尔什维克的路线,党内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充满了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商人、高利贷者。因此提出:“当前的任务是加紧两条战线的斗争,在实际工作中彻底的转变。”根据他的这种认识,1931年6月召开的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对以前根据地的各项工作提出严厉批评,认为根据地的工作是在立三路线和三中全会的调和路线之下进行的。会议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把纠正土地革命中的“左”右倾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加紧肃反;在国际路线旗帜之下,实行党的改造,淘汰不坚定的分子等列为苏区党、政、军的重大任务。其后,对鄂豫皖根据地党、政、军等领导机关的“改造”、对原鄂豫皖根据地主要领导人的打击乃至“肃反”,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

夏曦在湘鄂西的做法和张国焘同出一辙。1931年3月他到达洪湖苏区后,也在反立三路线和反“调和路线”的旗号下,全盘否定了湘鄂西党经过长期艰苦斗争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在政权工作上,党没有正确的领导苏维埃工作,“没有真正的苏维埃”;湘鄂西的土地革命是“富农路线”。1932年1月,在夏曦主持下召开的中共湘鄂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政治决议案认为:过去湘鄂西的工作,“错误在于执行国际路线和反立三路线没有深入”,“立三路线与立三路线右倾机会主义实质,还远远没有肃清”。强调“右倾机会主义是党内的主要危险”,“从今以后,必须无情的来开展两条路线的斗争,保证国际路线的彻底执行”。

1931年7月20日,曾洪易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到达赣东北。22日,他主持下通过的《中共赣东北特委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案》称:“赣东北方面,正因为执行国际路线的不坚决,党和苏维埃工作没有彻底的转变,所以红军和苏维埃运动亦没有获得很大的发展。”他全盘否定赣东北根据地的工作,说苏维埃工作中存在很浓厚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许多俘虏的军官和知识分子很快的入了党,担负了相当重要的工作;富农和投机分子钻入党的领导机关,等等。基于这样的认识,他提出:“改造党的问题已成为目前一切工作的中心”,“(赣)东北党应该从今天起,动员全党积极做反富农路线的斗争”“尤其要集中火力反对右倾”;“目前对于苏维埃必须来一个彻底的改造”;要“加紧反AB团改组派取消派第三党的斗争”。赣东北的错误肃反就是在这样的认识下发生的。

1931年2月4日,中共福建省委作出《对四中全会与党内斗争问题的决议案》,完全接受第三次“左”倾路线,并派专人到闽西苏区贯彻。2月下旬,中共闽粤赣特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根据四中全会精神,强调:“目前党内的主要危险还是‘右倾’,所以要集中火力反对‘右倾’”,并把肃反列为党的中心工作之一:“切实进行肃反的工作,根本转变过去肃委组织和工作”。闽西“肃社党”的狂潮在这次会议后急剧兴起。

1935年陕北的“肃反”,也是在完全否定刘志丹等领导的基础上发生的。当时领导西北根据地的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和上海临时中央局,对西北革命的大好局面视而不见,提出许多严厉的批评,特别是对陕甘边和红26军的工作非常不满。认为:“陕甘党内有右倾取消主义,而且他们的阴谋已经暴露”,“右倾取消主义是为日本帝国主义国民党服务的……右倾机会主义实质是日本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在党内的应声虫和同盟军”,因此“要反对国民党的走狗并与之进行斗争。”“陕北党,要进行空前的肃反斗争”。于是,派朱理治、聂洪钧等前往陕北肃反(朱理治回忆说:“肃清右派反革命是‘中代’派我去陕北的任务之一。”)

经过中共中央的反复强调和“左”倾领导人的强力推行,在全党形成了浓厚的“左”倾氛围。充满“左”倾意识的领导人把贯彻“左”倾路线不力者,对他们的“左”倾决定提出不同意见者,把他们不合意者,把工作中的争论,思想认识问题,一般的违反纪律现象,实际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他们指导错误造成的失利,甚至生活作风问题、营私舞弊分子,都上纲为政治问题,和反革命分子的阴谋破坏联系起来;把出身地主富农家庭者、知识分子等都视为改组派、“AB团”、取消派、社会民主党等,作为清洗的对象。这就是实际上不存在“AB团”、改组派、取消派、社会民主党等反革命团体,但在肃反中大量发现并被肃掉的原因,也是肃反发生严重错误的重要原因。

并且“左”倾路线的高压,对许多人形成很大的政治和思想压力,自觉不自觉地执行“左”倾路线,甚至产生倘不积极追随和执行“左”倾路线,则会在政治上犯错误、出问题的意识。“左”倾路线的强力推行,为肃反错误的发生、发展、扩大、蔓延提供了雄厚的土壤与条件。

四、中共中央的推动、督促是肃反错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土地革命时期的肃反是在严密组织体系下进行的,是有领导有组织的行为。中共中央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所以它的决策和指示,对肃反错误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当然,中共中央在对肃反错误的纠正和遏制方面也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一,强调和督促开展肃反工作。针对赣西南党内发现大量“AB团”的情况,1930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肃反工作决议案》,部署反“AB团”的斗争。其后,中共中央反复强调了“肃反”工作。六届三中全会关于苏维埃区域里的政策,明确规定“实行坚决的肃清反革命政策”,“肃清富农的一切反动影响和领导。” 1931年3月,中共中央指示:“各苏区对肃清地主残余与反富农的斗争,要坚决的进行,对AB团,北极会,硬肚会,改组派,取消派社会民主党等等反革命,要给以无情的打击,要逮捕其领袖与根本禁止其组织存在。”并规定:“各苏区应在红五月的每个纪念日特别加紧肃反的工作,尤其是五一与五卅,要举行每个乡村每个市镇的最广大的群众示威。要在示威行动中给苏区内部反革命派一个最严厉最有力的打击”。富田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更加认识道:“反革命势力在苏区内还是一个严重的力量”,“这种反动势力不是在个别的活动,而是有组织的有严密计划的在做工作”,“这些反革命的组织对于我们苏维埃运动是一个很大的危险,绝对不应轻视这种危险。”因此要求苏区中央局以及一切党和团的组织要严格的执行肃反的任务。1932年1月12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同苏区反革命团体斗争的决议》,认为苏区党、苏维埃与职工会等机关,很多为地主富农分子把持着,执行着他们的意志。并且情况越来越严重,规定:“苏区的党部与苏维埃对于这些反革命的团体必须做最坚决的斗争。要从最坚决的阶级立场上,把一切阶级的异己分子从党内苏维埃内与职工会内洗刷出去。要最无情的对付一切反革命团体的领导分子。必须最广大的在民众前面宣布这些团体的政纲与他们的罪状,在革命法庭前面公开审判他们,把他们依照苏维埃法令治罪。必须用很大的决心,成立政治保卫处,有计划的与有组织的同这种反革命团体做斗争。对于一切推翻苏维埃的反革命的武装暴动,必须最坚决的用武力镇压下去,绝对不容有丝毫的犹豫。”

中共中央并督促各个苏区开展肃反工作。1931年12月26日,在给中共赣东北省委的指示信中,强调肃反。在此前的半年内,赣东北破获了几起所谓AB团案件,逮捕十几人。10月31日,中共赣东北省委向中央报告:“在各地破获一些AB团的分子(人数不多,只十几个人)以后,目前AB团在(赣)东北的活动已经相当的消沉。”但临时中央认为肃反搞得很不够,在来信中指出:赣东北工作转变的迟缓,不仅是右倾机会主义与立三路线富农路线的残余尚未肃清,而反革命的破坏是起了很大的作用。党在赣东北的肃反工作并没有深入的进行,强调“党与苏维埃政府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紧肃反工作”,并要把肃反与改造党、改造苏维埃、改造红军联系起来。据此,1932年2月25日中共赣东北省委决议:“我们必须以极大的力量来进行肃反工作”。到8月初,赣东北“陆续破获逮捕的有两三百人。”9月,赣东北团省委组织部部长汪明被捕,团省委宣传部部长胡仁辉、反帝青年部部长廖文光、秘书长方宗荣、派驻省军委的团工委书记张松林等被打成反革命改组派省委的成员而被捕,连曾洪易等也认为是“空前的整个的破获”。但临时中央在9月25日发出《给曾洪易并转赣东北省委的信》,指出:“我们认为在赣东北苏区反革命组织的总的领导机关,还是没有破获。”指示信说:“我们不能相信在赣东北苏区内没有像闽西、中(央苏)区、鄂豫皖、湘鄂西苏区那样总的领导机关。零星的破获固然需要,然而我们必须从这种零星的破获一直追踪到总的领导机关。”这个指示信直接导致了赣东北苏区制造了以吴先民为首的“改组派省委”冤案,使赣东北肃反的错误进一步恶性发展。

1932年1月22日,临时中央在给鄂西中央分局和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你们苏区中同样隐藏着许多国民党,改组派,第三党,AB团,北极会,硬肚会等之类的反革命组织”,你们苏区“还没有进行有系统的肃反工作”,在苏区内隐藏的反革命派别“还未开始有系统的大的破坏,他们正在积极的进行反革命的工作。”“你们应当唤起苏区群众的警戒心,要发动群众先发制人的迅速消灭这些组织,要很好利用鄂豫皖苏区肃反的经验来进行这个工作”,要“有系统的有计划的去进行肃反工作”。

在鄂豫皖,徐向前回忆说:“中央也不断有指示来,强调肃清混入我党我军内部的改组派、第三党、AB团等反革命组织。”

对闽浙赣苏区也是如此,聂洪钧回忆说:“闽浙赣苏区肃反应该说够‘左’了,但是,当时中央还认为肃反不彻底,一再督促要深入所谓肃反斗争。”

1931年4月,闽西肃“社会民主党”的运动已经恶性发作,但临时中央认为很不够,在给中共闽粤赣省委的信中,指出:闽西已到了非常严重的时期,“社会民主党”等反动政治派别已经普遍地打入党组织和红军,闽西的党和苏维埃“必须站在阶级的立场上以最严厉的手段来镇压”;并强调闽西苏区目前最主要的危险是“右倾”,必须“对一切消沉、悲观、保守、失望、逃跑等等的观念要给以无情的打击”。这个指示信加剧了“肃社党”的混乱。根据中共中央的这个指示信,5月14日,中共闽粤赣特委作出《关于彻底肃清社会民主党、AB团的决议》,规定要“彻底肃清社会民主党AB团以及一切反革命政治派别的活动”,并具体提出逐级审查下级负责人,加紧扩大反社会民主党宣传,监视豪绅地主家属、富农、怠工者,迅速洗刷非阶级的动摇分子等,决议强调说:“谁对这一工作表现怀疑,谁对这工作表现怠工,客观上他就帮助了我们的敌人,他就是脱离了布尔什维克的战线”。

第二,中共中央对一些重大案件的表态和裁决,加剧了肃反的错误。1930年12月,中央苏区在肃AB团过程中,由于严刑拷打刑讯逼供,引发了富田事变。当时,刚刚成立的苏区中央局准备按照党内矛盾来处理该事件,但中共中央政治局在3月28日作出《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认定:富田事变“实质上毫无疑问的是阶级敌人以及他们的斗争机关AB团所准备、所执行的反革命行动”。中共中央的这个决议,是对中央苏区恶性膨胀的反AB团运动的肯定,加剧了中央苏区后来反“AB团”错误的进一步发展。

在鄂豫皖和湘鄂西根据地肃反错误的恶性发展中,张国焘、夏曦与两个根据地相关领导人的争论,是关键性的事件,而临时中央的表态对事态的演变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31年6月,为配合中央苏区的第三次反“围剿”,张国焘决定红四军东出潜山、太湖,威逼安庆,但红四军领导人曾中生和徐向前等在打下英山后,根据敌情与地势,特别是群众基础和及时配合中央苏区行动的要求,挥师南下武穴,结果在蕲春、黄梅、广济等地连战皆捷,歼敌7个多团,有效地配合了中央苏区的反“围剿”斗争。但张国焘却对此提出严厉指责,认为红四军的行动是抗拒他的指示,是根本错误的,给加上放弃援助中央苏区,放弃后方赤区等罪名。红四军领导人向鄂豫皖中央分局提出申辩,认为对红四军的指责“是根本不合事实的。我们除在组织上采取绝对服从(外),……在政治上有不得不向中央分局及军委会作极诚恳的申诉之必要”。张国焘更加震怒,撤销了曾中生的红四军政治委员职务,作出《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红四军的决议——改造红四军路线上的错误的具体方针》,将双方在军事行动方向上的分歧上升到政治路线分歧的高度,由此掀起白雀园“大肃反”。红四军领导人在向鄂豫皖中央分局提出申辩的同时,向中共中央写了报告,但临时中央明确支持了张国焘。徐向前后来回忆说:“我们给中央写了报告,张国焘当然也写了报告。官司打到中央,中央是个什么态度呢?11月3日,党中央给鄂豫皖分局的信里作了回答。那时的中央,对他们派来的张国焘等人相当器重和信任,所以尽管张国焘的东出方针不对头,中央也不同意,但用词相当委婉的。所谓‘军委会及中央分局对于决定出潜、太到六霍,而不到黄、广去恢复苏区的决定是战略上的疏忽’,仅此而已。对于坚持南下方针的我们就不同了,罗织了一大堆罪名。”《中共中央给鄂豫皖中央分局的信》明确表示:“中央完全同意关于反对四军领导干部反抗中央分局的正确路线的决议”,认为四军领导干部“占领武穴”和“截断长江”的“计划如不被许多客观原因所阻碍,而得到顺利实现时,将造成极大的罪恶,而使鄂豫皖苏区受到严重的损失”。肯定张国焘的白雀园“大肃反”是正确和必要的:“关于肃清反革命派的工作,必须坚决的进行。在进行中必须根据阶级的立场,分别首从。严厉的处置首领,而对于被欺骗的工农分子应尽量设法使其改悔。”

许继慎曾任鄂豫皖红十一师师长和红四军前委委员、红十二师师长、皖西军委分会主席等职,为鄂豫皖根据地的开辟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是令国民党军闻风丧胆的鄂豫皖红军的优秀指挥员,但在白雀园“肃反”中被诬为“反革命的军事委员会”的主席。对此,临时中央明确同意了张国焘等加给许继慎的罪名:“许继慎,中央除得到你们的报告外,并得到情报说:‘改组派曾声称如北伐军到达两湖,许继慎部即可响应’,又许曾致信王保需担保释放其父(被我们逮捕的土豪)。据此,中央局对许应作严厉的考查。”据此,张国焘在11月中旬下令杀害了许继慎和同案的第十一师师长周维炯、鄂豫皖军委政治部主任王培吾等。

1931年8月,为打破国民党军的“围剿”,湘鄂西中央分局决定红九师主力向襄北出击,并与鄂西北根据地的红三军主力取得联系。红九师北上连战皆捷,实现了预定战略意图。其时,中央对洪湖苏区被敌人蹂躏之事提出批评,夏曦为推卸领导责任,指责第九师出师后改变军事计划而冒进脱离苏区,以致苏区被摧残,决定撤销万涛红三军政治委员职务,给红九师领导人段德昌、陈培阴警告的处分。万涛、段德昌等据理驳斥夏曦的非难,引发激烈争论。1932年1月,在中共湘鄂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万涛等关于夏曦在红九师主力北上争论问题上的错误,得到绝大多数与会代表的赞同;与会的潘家辰等70多人对夏曦执行“左”倾路线、使湘鄂西的革命工作受到巨大损失的错误,提出严肃的批评,“讨论时政治问题中心完全集中到夏曦同志是主张‘退却路线,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这一点上,讨论的三天中完全在闹这些问题。”但在会议期间,传来中共中央就夏曦、万涛等争论的指示,指示把万涛等对夏曦一系列错误进行的抵制和批评,说成是“对中央分局进行反党的派别斗争,是反中央、反国际路线的小组织活动”。根据中央的指示,夏曦在会议结论中认定与他作斗争的人,是“阶级敌人”,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者”“立三主义者”“邓中夏信徒”等,特别是把万涛对他的批评定性为团结一部分人和反党分子向中央分局作“复仇的斗争”,“完全是反党行动”,“只有帮助反革命的意义”;指责潘家

辰主张推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和进行有系统的反中央分局的斗争,是“反党分子”。在随后开展的肃反中,万涛、潘家辰等在湘鄂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及以前批评过夏曦错误的领导干部,被打成改组派而基本上均被处决。

对夏曦大肃湘鄂西根据地领导人的做法,中共中央也给予了肯定。1932年8月5日中共中央给湘鄂西中央分局与省委的指示信中说:“我们认为湘鄂西党在这次肃反工作中所执行的路线,一般是正确的。而且正因为湘鄂西的党能够坚决执行国际与中央的指示,能够依靠在湘鄂西苏区广大工农劳苦群众的热烈拥护上,所以它在肃反工作中取得了伟大胜利”。“这次肃反的胜利,是湘鄂西苏区进一步发展与巩固的最有力的保障,并且给湘鄂西党造成了更顺利的深入国际与中央的路线到群众中去的顺利条件”。同时,还告诫湘鄂西的党组织对于有些可疑的“反革命分子”不得敷衍了事。

第三,推广错误的肃反经验。1931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除发给江西中央苏区外,并发给各苏区”,实际上是向各个根据地推介了中央苏区反AB团的经验。特别是,决议指出福建的社会民主党、各苏区的改组派等“都必然是江西AB团的第二”,这些“反革命的组织对于我们苏维埃运动是一个很大的危险”。指示苏区中央局以及一切党和团的组织,要严格执行以下任务:“严厉的消灭AB团,一切反革命组织,一直使他们在苏区内无法抬头与进行他们的反革命活动”;“立时将一切反动分子与剥削分子,由党、团、苏维埃、工会的以及一切群众组织中清洗出去,特别是旧官僚分子”。实际上是要求各个根据地吸取中央苏区的经验和发生富田事变的教训。1931年10月,张国焘在白雀园对鄂豫皖红四军的“大肃反”,“肃掉了两千五百名以上的红军指战员,十之六七的团以上干部被逮捕、杀害,极大削弱了红军的战斗力。”但他在给中央总结报告中称:“这一肃反,比富田事变所得经验还大,可以为全党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各个苏区可以利用这一经验。”临时中央对之充分认可,并加以向各地介绍和推广,比如1932年1月22日,在就湘鄂西党的组织任务给湘鄂西中央分局和省委的信中,强调湘鄂西要“有系统的有计划的去进行肃反工作”,并特别指示湘鄂西要“很好利用鄂豫皖苏区肃反的经验”。夏曦在湘鄂西的肃反中,也确实采用了鄂豫皖肃反的做法,他在7月8日给中央的信中写道:“当时中央分局就讨论了怎样同反革命团体斗争问题,主要原则是利用鄂豫皖经验”。赣东北的肃反也受之影响,1932年2月25日中共赣东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决定接受鄂豫皖苏区的“肃反经验”,“以极大的力量来进行肃反工作”。据朱理治回忆,鄂豫皖肃反经验的小册子散发到了北方局,他在领导进行陕北肃反时借鉴了鄂豫皖肃反的经验:“又受当时中央推荐的《肃反》一书的影响,误信鄂豫皖的肃反经验。”

应该说,中共中央的这些关于加紧肃反的指示,对中央苏区、鄂豫皖和湘鄂西等地肃反错误的肯定,及其经验教训的推介,对各个根据地的肃反的恶性发作、发展和不断加剧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刑讯逼供和采用运动的肃反形式是肃反扩大化的直接原因

肃反是与暗藏的敌人进行斗争,是一项要求很高、必须十分精细的工作,但是,土地革命时期主持和参与肃反的人员,大都是从部队和地方一些单位抽调来的,工农出身者多,基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所以从总体上说,文化水平低、业务知识短缺、识辨能力很差。并且当时的肃反大都是在军情紧急状态下的突击行动,仓促布置、普遍开展、急速进行,实际上是以运动的形式进行肃反。肃反人员的这种状况和以运动形式肃反的方式,对土地革命时期肃反的恶性发作和灾难性损失,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土地革命时期各个苏区的肃反,普遍采取了刑讯逼供和运动肃反的方式。

引发赣西南苏区反“AB团”运动狂暴兴起的是朱家浩案。朱是赣西南团特委发行科工作人员,平日工作不积极,言论行动表现不好,又有“万安县委破获AB团供告朱是团员”,于是,特委即把他拿来审讯,起初他坚决不肯承认,后来“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严审他,才供出来”,结果“严加审问,所有混入在党团特委的、赣西南政府的AB团分子全部破获,并将各县区的组织通通供报出来了”。据此,赣西南特委发出《紧急通告第二十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要求各地“举行轰轰烈烈的反AB团群众大会,造成一种反AB团的浓厚空气”,并规定:“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供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由于采取严刑逼供的方法,结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赣西南肃清肃出大批“AB团”,杀了“一千多AB团”。1932年5月,江西苏区中共省委给中央的报告说:“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并没有耐心去考查犯人的口供和搜查旁证,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审讯中软硬并施的办法,“软要诚恳,硬要庄严。所谓诚恳者,就是用言语编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不招供,不停刑”。

1930年11月底12月初,红一方面军在第一次反“围剿”前夕的“黄陂肃反”,也采取的是严刑逼供的方法。时任红四军第十二师师长的萧克回忆说:“军政治部告诉我们,你们师政治宣传队队长和一个宣传员是AB团。就凭这一句话,把他俩抓起来了。提审他们时都不承认,一打一审,他俩承认了,还供出了十几个人的名字。又把那十几个人抓起,再打再审,又供出几十个。到十一月底十二月初,十二师共抓了一两百人。”据总前委1930年12月2日在《八个大胜利的条件》中公布,黄陂肃反“杀了几十个总团长,总共打了四千多AB团。”而12月20日《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则称:“此次红军中破获AB团四千四百以上。”

闽西“社会民主党”案,也是通过对喊错口号的吴拙哉和维护他们的林海汀的苦刑逼供、诱供,而得到闽西存在一个“社会民主党”组织的口供。其后在苏区各地追查和逮捕“社党分子”中,主要斗争方式是搞逼供信,“单凭肉刑罗织口供,肉体消灭”。

鄂豫皖的肃反基本都是刑讯逼供。时任红四军任十二师三十四团政委的袁克服说:那时捉一个就问,问了就打,打了就供,供了再捉。时任四方面军政治科科长的杨克武回忆说:张国焘搞肃反时,我在四方面军政治科任科长,专搞肃反,杀了一些人。刑法也是很残酷的,如灌辣椒水、手指头钉竹签子、站火砖、捆绑吊打等等,苦打成招,非要你承认是反革命,还要你说和你说话的也是反革命。譬如,我俩在一起说过话,我给抓去了,苦打成招,承认了自己是反革命,这还不饶,非要说你也是反革命组织的人,这样又把你抓去,如法炮制,株连一些人,然后一一给杀害了。战士们年轻,爱玩,走路拣石子打着玩,看到了,这叫“石头队”。那时生活艰苦,战士们打地主的东西,在一起吃一顿饱饭,说这是“吃喝委员会”。仗没打好,说是对反革命手软。从团长到马夫、火夫都说不好,也都不得了。总之,无奇不有,随便安个名堂都可以。当时仅是班长的萧永正回忆说:白雀园肃反中,“班长以上的干部分批进行所谓‘审查’。五个或十几个一批,由张国焘所豢养的那些彪形大汉来传呼,通宵地进行逼供,让被‘审查’的干部承认自己是‘AB团’‘第三党’‘改组派’,是‘混进革命队伍的反革命分子’。光是承认了自己是这、是那还不行,还要证明有哪些人,特别是有哪些领导干部是‘同党’。如果不承认,又不证明,那就要动刑,轻则跪板凳,重则灌辣椒水,坐老虎凳。”曾在鄂豫皖政治保卫局工作近五年的陈明义回忆说:“我没有见过一件‘改组派’‘AB团’‘第三党’的证据和文件”,“所见到的,我们逮捕的我们党内的干部,我们红军内部的干部,我们苏维埃政权的干部,在审讯的时候,都是苦打成招,使用各种酷刑,我没有看见一个有人证物证的东西”。

湘鄂西地区的大规模“肃反”,始于两个人的口供。一个名叫张锡侯的国民党军官,供称他是“统一国民党”员,密谋与天汉县军事部和游击队的一些人在苏区暴动;一个是因违反群众纪律的红八师特务队队长朱寿谦,他承认是“改组派”,供出红三军中存在“改组派军事委员会”。这些口供都是在严刑拷打和诱供下得来的,因为所谓“统一国民党”和红三军的“改组派”,事实上都不曾存在。但根据他们的口供立即逮捕了红八师参谋长胡慎己、政治部主任戴君实和一批团、营级干部。然后又根据从这些人中逼出的口供,继续捕捉其他人员。步步株连,涉及的范围愈来愈广,人数愈来愈多,几乎遍及湘鄂西整个根据地。贺龙回忆说:“夏曦白天捉人,夜里杀人。捉人杀人都没有材料根据,都是指名问供。”

湘鄂赣苏区在1931年至1932年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破获”了“恋爱研究社”“AB团”“白军团”“姊妹团”“打狗委员会”“好吃委员会”“王八委员会”等20余种反革命组织,“破获者六七千人”。毫无例外,这些五花八门的组织都是人为编造的,是逼供信的产物。比如“恋爱研究社”案。1930年冬,为反对封建婚俗、帮助青年男女解决婚姻问题,少共修水县委宣传部干部熊增寿和县妇联创办“恋爱研究社”,并经县委批准把它发展到全县。但因一个国民党特务曾介入该团体,修水县肃反委员会主席张珠与县委书记卢正陆认为“恋爱研究社”与反革命组织有关,逮捕了熊增寿等“恋爱研究社”成员。被捕者屈打成招,供出其他人,结果当地干部和驻防该地的红军指战员500多人(一说300多人)罹难。

陕北肃反也是刑讯逼供的产物。1935年10月初,中共陕甘晋省委政治保卫局副局长(代理局长)戴季英酷刑逼供原陕甘边特委秘书长兼组织部部长蔡子伟、陕甘边苏维埃政府秘书长张文华等,得到刘志丹、高岗、张秀山、杨森等是“右派反革命”的口供。“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上海临时中央局驻西北代表团”书记、中共陕甘晋省委书记朱理治,“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上海临时中央局驻西北代表团”成员、红十五军团政委程子华和戴季英商议,决定逮捕刘志丹、高岗等。他们根据逼供的线索,全力进行肃反,一面在后方大规模抓人,一面根据逼供的口供,写信给前方,开列了逮捕一批原陕甘边和红二十六军领导干部的名单。“指令式地要我们逮捕刘、高、杨松(森)和习仲勋、刘景范等人”。陕北肃反由此大规模兴起。

应该指出的是,在肃反过程中,曾反复发出过不准肉刑的指示。比如1931年1月5日,江西省政治保卫局发出的通告就规定:“用刑拷打,即应废除,以后审讯犯人时,应设法免除。”闽西苏区在肃反初期的“惩办”政策也比较慎重:“社党”重要负责人押解闽西苏维埃政府审理,一般成员由各县裁判肃反委员会处理;对其重要负责人要扣留严办,一般成员在公布其行为后,令其自首,处以禁闭与警告,“千万不要轻易处理。”并曾公布《反动政治犯自首条例》,规定设半个月的自首期,在期内,“凡属反动党不论党魁党羽,一律准其自首免罪”。1931年12月13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非常会议通过的《关于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的训令,对刑讯逼供提出严肃的批评:“临时中央政府严重的告诉各地各级苏维埃政府,各地过去的肃反工作,有许多地方是做得不对的,例如听到某个或某几个反革命分子的口供,没有充分的证据未经过侦查的工作,就进行捉人,审问的时候采用肉刑、屈打成招的事,时常发现,处置犯人的时候,不分阶级成分,不分首要和附和,以致应当轻办的,却把他重办了(如不释放附和的工农分子)。……这都是非常之不对的。”1932年1月7日,中央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更明确地指出:“专凭口供,大捕嫌疑犯,尤其是乱捕工农分子,乃至苦打成招,以杀人为儿戏”,“这是最严重的错误”。1月21日,中共中央《为肃反问题致闽西省委信》中,严厉批评闽西苏区在肃“社会民主党”中滥捕滥杀的做法,指出:“这种任意逮捕拷打与杀戮我们的同志与工农分子,这种恐怖现象的造成,实际正是在帮助反革命,破坏革命。犯这些错误的同志,实际上无意中执行了反革命者的意志。中央一刻也不能容忍这种错误的继续存在。对于某一个人的反革命活动必须有确切的证据,必须从各方面来证实他的反革命,……只有反革命团体的领袖,反革命团体中最顽强狠毒的分子,我们才处以死刑。其他次要的分子,尤其是工农分子,我们必须允许他自首,改过自新。至于一时被蒙蔽的工农分子,则可以教育他们,使他们了解自己的错误。”但是,这些指示和规定并没有对后来肃反中的刑讯逼供产生多少约束力。在各种因素合力的作用下,在审讯人员的水平和技术很低的情况下,大规模的、运动方式的肃反,必然是刑讯逼供,其结果也必然使之扩大化。

六、肃反领导人恶劣品质对肃反扩大化产生了重大作用

肃反错误席卷了各个根据地,置身其境的领导人都面临了肃反的考验。一般而言,在肃反初起之时,绝大部分领导人包括后来被肃之人都支持肃反工作,许多人参与了肃反领导工作,不少人在肃反中也很“左”,对肃反严重出错负有责任,但他们的犯错在很大程度上是认识和能力水平的问题。其中许多人在发现问题或意识到存在错误时,就谨慎起来,甚至开始抵制错误,努力缩小错误的损失。

但是各个苏区主要领导人的政治品质和政策水平,对“肃反”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有着极大的关系。张国焘、夏曦、曾洪易等人无视错误,坚持教条主义,作风霸道,专擅弄权,实行家长统治,既听不得不同意见,更不允许批评,甚至在肃反中夹杂个人成见,借机打击同志,严重地扭曲了肃反的轨道,对肃反扩大化错误的发生、发展,负有极大的责任。

徐向前论及张国焘时曾说:“张国焘这人不是没有能力,但品质不好”,“像张国焘这种品质不好的人,搞家长制统治的人,根本就不该派来鄂豫皖当一把手。”张国焘在白雀园的“大肃反”,一个主要导因是他认为红四军南下武穴是“公开反抗”他,其中存在“反中央分局领导的暗流”,曾中生等进行反对他的斗争。他感觉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于是借助逼供得来的许继慎、熊受喧及李荣桂“之全盘反革命计划”的口供,大搞肃反,“用了全力来肃清四军之反革命及整理四军之事”。比如许继慎案,漏洞很多,如许继慎在创建鄂豫皖根据地的过程中,历经艰险,英勇奋斗,功绩卓著;他把国民党的策反信和送信的特务交给组织审讯,对妄加给他的罪名,严词否认;红四军政委曾中生、军长徐向前给鄂豫皖中央分局信证明许继慎的政治表现一贯很好,并认为敌人下书是搞的阴谋,企图离间和破坏我们。但张国焘等拒绝别人的意见,不对许继慎的历史和情况作仔细分析,仅凭口供,就认定许继慎是改组派头子。徐向前分析:“许继慎经常讲张国焘是老右倾机会主义。为这件事,张国焘很讨厌他。……我想,把他抓起来,这可能是一个原因吧。”结果,这次大肃反把红四军3个师中的2个师长、1个师政治委员、8个团长、5个团政治委员、2个师政治部主任、12个团政治处主任整肃掉,大批下级军官和战士也被清洗,据陈昌浩1931年11月22日在《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中称:“这次共计肃清改逆一千人,富农及一切不好的分子计一千五六百人”,造成惨痛损失。

而张国焘在川陕苏区对高级干部的肃反,纯粹是政治报复。1932年冬,红四方面军第四次反围剿失败,在从鄂豫皖转战川陕过程中,因未对干部战士说明原因和行动方向,许多干部对此十分疑惑,对张国焘放弃鄂豫皖有意见。曾中生、余笃三、旷继勋、刘杞、王振华、朱光等曾酝酿派人向党中央报告张国焘的错误。他们在红四方面军在小河口镇召开的师级干部会议上,对张国焘的领导提出许多批评意见。当时正值向川陕进军之时,局势紧张,而且此次行动没有请示中央,张国焘顾虑中央批评而表示接受他们的意见。但到1933年初夏,在红四方面军开辟川陕根据地后,张国焘就把他们打成“托陈取消派”予以清算。他解释说:“红军中肃清了改组派AB团第三党之后,又在过铁路西进的艰苦奋斗中形成了托陈派的活跃。”“现在是托陈取消派起主要的反革命作用了”。给他们加的罪名是“运用托洛茨基组织阴谋斗争手腕,以反对个人来掩饰其反对革命,到处活动宣传党的领导不正确,所谓‘个人独裁’,‘军阀投机’,‘家长制度’,企图以推翻党的领导来间接推翻红军”。曾中生、旷继勋、余笃三、刘杞、王振华等先后被杀害,朱光等被长期监禁,张琴秋被降职,“来自鄂豫皖根据地的老同志,凡是给他提过意见的人,都遭到了打击和迫害。”

应该指出的是,张国焘的这种肃反影响在鄂豫皖长期存在。在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去后,主持鄂豫皖苏区工作的沈泽民继续进行大“肃反”,原红二十七军军长刘士奇,红二十五军副军长兼七十三师师长廖荣坤、师政治部主任程启波,红七十五师师长姚家芳,独立六师师长叶启文,第八路游击师师长汪明国和一大批中下级红军指战员相继被杀,红二○二团政委、参谋长等49名共产党员和团干部全部被杀。红二十五军长征后,在鄂豫皖坚持斗争的红二十八军军长高敬亭,又在军队和地方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肃反”,把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的缺点错误同政治混为一谈,把正常的党内批评、部队伤亡过多、甚至于丢一个枪零件、写错一句标语口号都以反革命罪论处。师政委方永乐、手枪团团长余雄、皖西特委书记徐成基、鄂东北地委书记陈守信、豫东南特委书记张家胜等一批党和军队的优秀人才被杀害。

夏曦的个人品质对湘鄂西苏区肃反的恶性发展影响很大。他与张国焘一样,把肃反作为贯彻“左”倾路线、建立个人权威、掩盖自己错误的重要手段,连续在湘鄂西苏区和红三军中进行了四次肃反。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挟嫌报复。在1932年5月开始的第一次肃反中,他把在中共湘鄂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及以前向他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基本都打成“改组派”而加以杀害。他自己公开承认:“这次肃反胜利,完全是四中全会湘鄂西成立中央分局一年以来与立三路线右倾机会主义斗争胜利的结果,(党的湘鄂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则)是深入和总结这一斗争的关键。”这次肃反损失很大,如湘鄂西苏区和红军创建人之一、曾任红三军前委书记兼红三军政委的万涛,湘鄂西省委委员、湘鄂边特委书记周小康,省委委员、湘鄂西中央分局特派员尉士筠,宜昌特委书记张宗理,湘鄂西苏维埃工农监察委员会副主席、党校校长侯蔚文,湘鄂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刘革非,苏维埃党团书记彭之玉,省委特派员潘家辰,湘鄂西总工会党团书记张昆弟,红三军参谋长兼第7师师长孙德清,红三军政治部主任、中共鄂西分特委书记柳直荀,红八师师长段玉林等,大多数湘鄂西苏区和红二军团的创建人和领导骨干都被肃掉了。二是推卸自己的领导责任。在第四次反“围剿”中,他提出“寸土必争”“夺取平汉线”“只准打宜昌、沙市、岳州、武汉,不准打小据点”的错误主张,结果使红三军伤亡很大,反“围剿”斗争失败,湘鄂西苏区损失殆尽。但他把反“围剿”失败归结“改组派”及其反革命派别的破坏,于是进行第二次肃反,“共逮捕二百四十一人。……有一个师长王一鸣,一个师参谋长唐赤英,其次即是团长营长以及肃反中所残余政治机关人员”。他决定进行桑植作战,省军委主席团委员、红九师师长段德昌等根据敌我形势提出异议,但他坚持己见,结果作战失利,他却归罪于“改组派”的“破坏”,“在作战中,七、九两师师长、政治委员是改组派分子,阴谋破坏,特别是段德昌。”于是发动第三次肃反,“共逮捕了三百三十六人”,处死56人。段德昌和九师参谋长王炳南以及湘鄂边特委及独立团的许多干部遭到杀害。三是独断专行。在1933年初在湘鄂边的毛坝召开的湘鄂西中央分局会议上,他提出“我们今后要坚持进行大规模的肃反运动,另外要解散现有的党、团组织,创造新的红军”,与会的贺龙、段德昌、宋盘铭等人坚决反对。但在红三军到达巴东县金果坪后,他擅自做出了解散党团组织的决定,结果在红三军和地方中只剩下了夏曦、贺龙、关向应、卢冬生四个党员,没有了党组织。在肃反中,他个人说了算,“逮捕重要分子系由中央分局负责同志与省委常委中少数负责人和省保卫局局长共同决定。”四是打击与自己不一致者。红3军到达湘鄂边山区后,段德昌建议“打回洪湖去”,他却认为这是阴谋“分裂红军”,是“改组派破坏湘鄂边苏区路线”的阴谋,在第二天即逮捕了段德昌。曾任红二军团政治部主任兼红六军政委的柳直荀对乱杀人不满,给他写信提出质疑,却被他认为是“危险分子”,网罗罪名,说柳直荀是红三军中的“改组派”的书记,将其杀害。三次肃反后,湘鄂西中央分局委员兼九师政委宋盘铭及七师师长叶光吉、政委盛联钧等,鉴于肃反的严重破坏,在工作中不同意夏曦的错误做法,恢复了一部分党员的党籍,提拔了一部分干部的职务。却被夏曦诬为“恢复改组派组织”和“破坏清党”的反革命活动,自1933年6月起,开展第四次肃反,“一共逮捕了172人”,“处死刑的41人”,宋盘铭、叶光吉和盛联钧等领导干部被杀害。五是神经过敏。在四次肃反后,夏曦对肃反已经敏感到草木皆兵的程度,认为“党苏干部十分之九为改派”,除了自己和少数人外,“完全不相信群众与自己的同志”,“终日陷入疑神疑鬼的恐怖中生活着”,直至1934年春,他还认为改组派仍“作故意的反抗”,“不得已,只好不客气的查获一个杀一个”。并且计划进行第五次肃反,后因中央严厉批评才作罢。

在赣东北的肃反中,吴先民案和汪明等人之案对肃反扩大化的进程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而这两个案子都是曾洪易一手制造的。红十军代政委、政治部主任(后任赤色警卫师政委)吴先民曾多次对曾洪易推行的“左”倾政策提出批评意见,他批评曾洪易的“持久围攻堡垒”的战略方针:“是冒险攻坚,是碰钉子的战略”;批评曾洪易教条主义:“中央派来的同志讲讲理论可以,实际斗争不及地方干部”;针对肃反不断扩大化的现象,批评说:“红军中肃反工作已造成了一种恐怖现象,以致人人自危,这样更便利于反动派活动的机会,是要迅速转变过来的。”因此曾洪易根据逼供得来的口供,认定吴先民是“反革命”。先是把吴先民降职,继而逮捕,严刑逼供,最终制造了“反革命总的领导机关”——以吴先民为首的“改组派省委”冤案。方志敏和邵式平与曾洪易就此多次激烈争论,认为吴先民“过去是参加革命斗争很久的,恐怕不会走到反革命的路上去吧?”甚至提出:说吴先民是反革命“难免不是反革命的诬陷”。但曾洪易坚持给吴先民定罪,并批评方志敏和邵式平对“肃反”动摇,“犯了非组织行动的错误”,犯了“感情作用的错误”。结果方志敏和邵式平“就受到党的处分。”时任共青团赣东北省委组织部部长的汪明,在本部门的工作总结中对肃反扩大化提出批评,写道:“在这次大批破获的肃反胜利当中,团的组织是受到了部分的破坏”,“对这(么)多被捕获的团员,不予迅速解决,这是不对的,妨碍了团的工作。”曾洪易由此逮捕了汪明,并由汪明的牵涉,把团省委宣传部部长胡仁辉、反帝青年部部长廖文光、秘书长方宗荣、派驻省军委的团工委书记张松林等打成反革命改组派省委的成员。这个案子还牵连到苏区各个县,由此把赣东北省的肃反推向了第二个**。

临时中央“派去湘鄂赣边区和鄂东南区的钦差大臣,把当地党政军大批领导打成改组派加以杀害,放上他们派出去的钦差大臣,或调换气味相投的一些人。”而闽西肃反委员会主席林一株是一个“品质恶劣的投机分子”,“上杭县肃反委员会主席杨全康是一个流氓出身的分子”,他们对各苏区的肃反都产生了很坏的作用。诸如此类的人掌握肃反大权,必然加重了肃反的灾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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