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的任务、 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
党内监督的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是党内监督的三大基本要素。《监督条例》第五、六条,全面规定了党内监督的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推进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把握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努力完成党内监督的各项任务。
一、党内监督的任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第一,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准则,是必须始终坚持的行动指南。
党内监督只有确保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章,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新形势下,党章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全神贯注做好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时刻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对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了然于胸,并作为根本的行为规范加以践行;主动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将外在约束转化成内在自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规章制度的真正生命力不在于悬挂于墙、束之高阁,而在于全面、有效执行。在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学好党章的同时,更要监督党章运用情况,确保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
第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一条铁一般的规律就得到并不断地被验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什么时候党的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得到有效执行,什么时候全党就会体现出高度团结统一,党的事业就能取得不断成功;而什么时候党的严明的纪律和规矩被破坏和被忽视,什么时候党的团结统一就会遭到破坏、党的事业也会遭到破坏。
那么,如何通过党内监督推动党的团结统一呢?习近平同志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而“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政治纪律”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党内监督应从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入手,确保其始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党内监督还应从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入手,确保其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地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从近代以来中国发展和中国共产党自身发展中得出的基本规律。而在这一过程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正在不断侵蚀党和危害党所领导的伟大事业,必须通过严格的党内监督进行彻底整治。
当前,党的领导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学习传达党的精神不够深入,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不到位, 贯彻改革方针政策不到位,推进改革力度不够,职能履行不全面;推进创新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党的领导与业务发展“两张皮”问题比较突出,党委会除讨论人事问题外,很少研究其他重大事项;基层党的领导缺失;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缺乏阵地意识,主动发声不力。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当前,党的建设缺失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重业务轻党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基层党组织涣散,党员管理松散;抓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党委落实和督导党建工作责任不够;轻党建、轻监管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党组织不同程度出现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等问题。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失,纪检监察力量弱、标准松、调查浅、执纪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上热下冷”,落实力度和效果逐级递减;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
以上所列举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和现象,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要通过严格的监督,着力解决因工作领域不同而否认和忽视全面从严治党的不良倾向。这是一项重大而全面的政治任务,任何党员、领导干部和任何一级组织都不能例外。
第四,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不断强化,从而实现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地生根,积小成为大成,真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适应实践的发展成果,是对从严治党认识上的深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是政治责任,是党委、纪委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委是管党治党的主体,对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能,负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党内监督的任务
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须坚持“三严三实”,要坚决克服挂在嘴边、挂在墙上、留在纸上的不严不实问题。各级党委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大多数”。要通过深入的思想工作、科学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党的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自觉统一到党的大政方针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做严肃的惩治工作,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内良好的政治生态,保持党的纯洁性。
各级纪委要承担起党内监督的重任。应依据党章承担“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围绕严明党的纪律,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敢于动真碰硬,通过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各级党委、纪委应紧紧抓牢“两个责任”落实不放松,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层层传导压力,真管严管,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五,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当前,党内还存在党的观念淡 漠、组织涣散和纪律松弛等问题。
通过严格的党内监督,重点聚焦于党的观念淡漠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
通过严格的党内监督,重点聚焦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班子领导力弱化,决策力、执行力、凝聚力、向心力难以获得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认同,丧失了战斗堡垒和核心作用。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大局意识和团结精神,各自打各自的算盘,无法形成合力,使党在组织、协调、引领、带动和处理问题方面的能力大打折扣。三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面对问题主动回避,面对纪律和规则想法绕过,面对组织监督尽力规避。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借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等。四是个别党员干部官僚作风严重。缺乏民主集中制意识,不习惯民主决策,听不得别人意见,工作深入实际少,依赖拍脑袋决策。五是个别党员干部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
以上所列举的种种现象,都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表现,这些问题已成为侵蚀党的肌体、危害党的事业的传染性细菌。当前,要通过严格的监督,确保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不断地坚定革命理想和坚持铁的纪律,持之以恒地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以确保从根本上克服这些现象并切实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第六,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与全面从严治党反向而行的就是管党治党中的“失之于宽、失之与松、失之于软”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落为各
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一方面,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监督环节入手,重点聚焦和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的问题,以确保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就必须确保党规党纪的效力和权威,其关键就在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党内监督应着力于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遵守纪律、执行纪律情况,防止置身纪外、搞特殊情况的发生和发现。
另一方面,党内监督必须从严。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同“有纪不依、执纪不严”的非正常现象、同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作坚决斗争,以严肃刚正的执纪带动和塑造良好的遵纪、守纪环境。
第七,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唯一合格领导者,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不仅关系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提高,而且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增强。
首先,应着眼和着力于各级党委对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程度上,通过不断深化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应着眼和着力于制度的监督。党内监督不是无序监督和无规则监督,应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野,通过对各级党组织对制度的把握、运用、制定、遵守和创新等方面的监督,来考察各级党委以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确保党内监督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把党的领导更好地体现到治国理政各方面的制度安排、决策制定、体制运行之中,体现到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务之中,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更好。
再次,还应着眼和着力于权力制约机制的监督。重点监督权力运行体系,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保证权力不被滥用。同时,还应更好发挥党内外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还应着眼和着力于工作落实机制的监督。充分履职的关键在于强有力的执行力,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从落实机制上进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严肃处理不执行、假执行、软执行的行为,切实消除政令不畅的“中梗阻”,坚决消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第八,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实践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监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实现。
首先,应着眼于考察党员是否发挥了先锋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应处处以身作则,处处时时走在群众的前面,作出表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群众的追随,就会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不断前进。
其次,应着眼于考察党员是否发挥了骨干作用。共产党员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成员,并不是脱离于群众而单独存在的,相反,是人民群众的核心和中坚分子。因此,党员应处处时时都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自信心和责任心,以自身骨干作用的发挥,不断提升党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不断地争取和团结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一致奋斗。
最后,应着眼于考察党员是否发挥了桥梁作用。共产党员是党组织的基本元素和构成分子,是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党员要以自己模范的工作把党的指示和精神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又把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转化为党的政策和决策。
第九,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无往不胜的精神武器和境界追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首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的党内监督,应着力于政治品格的监督。确保对党忠诚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杂虚假、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决不能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确保对党忠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其次,对个人干净的监督,应着眼于为人为官的底线监督上。确保个人做到清正廉洁,管住腿、管住手、管住嘴、管住脑,确保能够通过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坦坦荡荡为官。始终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最后,对敢于担当的监督,应着眼于对为官从政准则的监督上。确保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到敢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坚决拒绝做“老好人”“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对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 问责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