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的 新理念新经验新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立足新的实际,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和新举措。《监督条例》第七、八、九条,对其进行了全面阐释。开展党内监督,必须树立新理念,吸取新经验,用好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党内监督的新理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一论述,清晰地表达了“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这一党内监督的新理念。
事实证明,党纪党规意识淡漠,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许多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都是先从违纪开始,并逐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也都与那里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有直接关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纪”挺在“法”的前面。这一新理念,充分彰显了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一政治身份和历史地位。作为先锋队,其首先体现出来的就是不同于普通人的严格纪律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为此,他反复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
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本质上就是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防止触碰国法的“高压线”的现象的出现,以每个党员自身的纯洁性来确保党的肌体纯洁健康,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不断推动和构建科学、系统、有效的纪律规矩体系。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都会随着时代变化和时代发展而呈现出必然的滞后性。与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此,我们党对原有党内法规进行了清理规范,该修订的修订,该废除的废除;使该立的立起来、该严的严起来、该细的细起来,做好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使之既有统一,又有差异,体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扎紧制度笼子,先后修订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系统化的制度保障。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015年6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 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严明纪律、抓早抓小、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就要管全
部,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决不搞特殊和例外。更不能只管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使多数党员“脱管”,必须确保纪律始终跟随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使纪律管到位,严到份,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党的各部门和各级党委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否则就是失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 。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坚持“长”与“常”,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被动的,不是等着猎物主动“上网”的蜘蛛,纪委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就是在法律实施的前面设置一道屏障,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充分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不能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方法,真正克服只有违法才进行纪律处理的不良现象。要树立正确的执纪政绩观,防止和纠正查办大案要案才是功绩的错误想法,执纪应主要着眼于违纪事实而非违法,其核心目标是整肃党纪、治病救人,确保党的肌体健康,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爱护。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理念,有利于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决做到违纪必究,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正确的执纪导向必须长期坚持和切实贯彻的核心理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