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巡视监督
巡视是从严治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实行中央和省、市两级巡视制度,既是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总结巡视经验,修订并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巡视监督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经过不断的完善,目前巡视制度责任划分清晰,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清理纪委无关任务,回归本职工作,聚焦纪检主业;改进巡视方法,由“三个固定”到“三个不固定”,实行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同时,在巡视主体的选拔、组建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巡视主体的动员、激励机制以及巡视主体的惩罚机制,实现了巡视对象无禁区,巡视对象全覆盖 。
巡视开展至今以来,震慑了大批党内腐败分子,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遏制住了“四风”的泛滥趋势,改进了党风、政风,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四个全面”战略方针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巡视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要不断深化对巡视监督定位的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充分发挥出巡视的震慑作用,使之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今后,要继续坚持多级巡视制度,充分发挥巡视作用。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根本在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同时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分清问题性质,所有问题都要有明确说法。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巡视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挖出深层次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了30多项相关制度,为巡视监督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党内巡视制度从决策构想到制定规范,从局部试点到全面展开,其进展令人瞩目,其成效可圈可点。各级巡视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监督条例》,继续坚持不懈发挥巡视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