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媒体业违反劳基法 中视遭罚22万最多
▲劳动检查锁定媒体业,劳动部今日宣布近半年的劳动检查中,31家有20家违反劳基法、劳动检查,有10家处罚缓,或转由县市政府处理。(图/资料照片)
劳动部今(13)日公布近半年103年9月至104年2月,对新闻媒体相关行业,包括新闻供应业、新闻出版业、电视传播业及广播业等,实施检查31家次结果,计有10家违反法令规定,包括台视、中视、东森电视、苹果日报及中央通讯社等,主要违反事项为加班费未依规定给付,及延长工时超过法令规定等,其中,中视更遭罚22万元最高。
由于新闻记者工作特性须在外采访,不像一般劳工系于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内上班,且当有突发新闻事件时又必须不定时前往采访,其是否超时工作,普遍受到各界关注。劳动部表示,为落实新闻业工作者劳动权益保障,特邀请新闻业劳资双方及主管机关代表,研议检查违法认定原则说明,齐一检查机构检查执法尺度,强化该业之劳动条件检查。
而今日调查结果也指出,台视遭罚6万元、中视22万、东森电视2万、中央社15万、真晨报2万。劳动部强调,已获行政院同意于今(104)年补助地方主管机关325名劳动条件检查人员,将可大幅提升劳动条件检查量能,并已将新闻业一并纳入加强检查重点对象,将每半年定期公布检查结果,以督促相关事业单位遵守劳动法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