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教授: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
大陆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李家人对于受害者是否为陪酒员产生疑问,要求律师以无罪辩护,各界哗然。然而,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在微博上替辩护律师说话,指「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
李天一的新任辩护律师近日发表声明指出,「本案是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所以酒吧违法应负责任。」
辩护律师还向媒体透露,李家人怀疑受害者杨姓女子是酒吧的陪酒员,因此要求做无罪辩护。消息称,案发当晚,李天一在酒吧喝酒时,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杨女并没有反抗,李天一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杨女没有明显反抗,而且「醉酒」状态并不明显。
上述说法引发外界哗然。杨女就此委托律师做出回应,表示目前双方律师都办理了阅卷手续,本该远离舆论的漩涡,回归正常的司法渠道;李天一家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完全是家事,但张扬到媒体上,影响到了她的个人形象和社会声誉,「被迫出面」。
声明说,杨女所接受的全部学校教育中,从来没有遇到「陪酒女」这个概念,她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称「陪酒女」的内涵和外延。其次,纵然社会中存在所谓「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别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严,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基本人权。
声明中进一步称,纵然是那极少数以出卖自己身体为生的妓女,她们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无论多么高贵、多么富裕,是多么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们不同意、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
然而,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16日在微博替李天一的律师说话,他指出,「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清大教授为李天一辩护律师说话。(图/取自网路)
易延友后来又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弱智」、「如果强奸的是他女儿,看他还会这么讲不?」、「叫兽眼光很长远嘛,已经在为自己将来被告强奸妓女制造舆论了哦!」……易延友的说法引起网友砲轰,但他本人似乎不在意,认为「顺着无知大众说话远比说出真理容易」,还说「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路就是网路,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