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不到罗智强4笔资料「北市却查得到?」 监院反击:是内政部提供
▲台北市议员罗智强召开记者会,痛批监察院是东厂。(图/记者袁茵摄)
台北市议员罗智强日前指出,9月底被监察院发函指2018年参选北市议员时的4笔政治献金资料不对,要求限期7天查覆;然而北市民政局却发现,4笔捐款者资料都相符,让他质疑自己被监察院造假栽赃。对此,监察院喊冤,也拿出从内政部户政系统的查询结果,上面显示确实4笔都未比对到。
罗智强12日上午与台北市民政局科长张贵华、台北市议员游淑慧一同召开记者会,罗智强表示,监察院说他的政治献金有4笔姓名和身分证字号不符,然而他向台北市民政局查证,结果是4笔全部相符,认为陈菊「100%造假构陷」。
▲政治献金法规定,资料查核是要向内政部查询 。(图/翻摄自全国法规资料库)
对此,监察院财产申报处简任秘书林亚龄表示,根据《政治献金法》第7条规定,未具有选举权之人不能捐赠政治献金,所以拟参选人也不能收,这是属于个人捐赠,并非公司,可是若拟参选人收了个人捐赠的政治献金,要如何知道对方是否具有选举权?除非去问对方,但如果不能问的话,拟参选人要跟谁查询?
林亚龄解释,《政治献金法》第7条规定中也有提到,有资料的政府机关必须提供查询,未具选举权的资料在哪?那就在内政部户政司,这部分得依据此规定查询,若查到未具选举权就得返还给对方。
关于罗智强的状况,林亚龄说,之前在今年5月20日廉政委员会开会时,就通过了抽签并进行查核,确定查核名单后,会从个人捐赠资料整批行文给内政部,查这些人的资料里面有无符合,结果对方回函说罗智强有4笔查无资料,所以9月21日就发函给罗智强,请罗智强稍微查询一下是不是有错误。
林亚龄提及,罗智强在9月29日回复说1笔6.1万元的身分证资料没错,但另外3笔改成匿名申报,申报处看了之后确定符合规定,也就是一万元以下,也符合整个捐赠百分之三十,所以同意改成匿名且无任何问题,这块还没到裁罚,跟裁罚没关系。
林亚龄表示,但因为还有1笔资料不正确,先前是发函至内政部、内政部回函说4笔查无资料,但监院为了慎重,就上网到内政部户政政资料电子闸门系统查询,确定是查无资料;现在3笔转匿名是没问题,但问题是另1笔6.1万的资料,所以他们10月5日发函给内政部,要求对方帮忙再查一次。
林亚龄强调,此案都是按照标准流程,不会因为特定个案个别处理,没有任何差异。假如说被查的人或外界对于查核上有意见,或是觉得哪里要改进,监察院财产申报处也很欢迎。他们已对此案做多次查核标准说明,这也跟裁罚无关,不会针对个人或哪个政党去查,因为就是整批丢,就是标准作业程序,不因为个人改变,希望被查人能够了解,不要再拿此事做政治操作。
关于罗智强12日召开记者会提及,北市民政局透过系统却能查到相符资料,林亚龄说,这个部分没办法回答,因为法律上规定是要跟内政部查,所以她无法理解罗智强为什么是跟北市民政局查核。
至于是不是户政新旧系统问题?林亚龄强调,此问题他们也很重视,会后会尽快去跟内政部了解状况,因为资料是内政部给的,这查核系统也是内政部给监察院的,「我们不是掌管这个的!」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有所谓新旧系统差别或差异,未来了解状况后会主动向外界说明。
而内政部官员也回应,1997年9月30户役政系统全国电脑化时,将现住人口资料建档,经向本部申请户籍资料,可线上查询,本案4位当事人于1997年迁出国外,于户役政系统电脑化时,非现住人口,未建入资料档,无法从户役政系统查出,只能借由光复后电脑化前影像档中查询;监察院2011年11月向本部申请电子闸门线上查询,范围并未包括申请光复后电脑化前影像档,因此无上开4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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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内政部系统显示,未比对到罗智强4笔财产申报资料。(图/财申处简秘林亚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