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玲》NCC立法全面掌控言论
NCC重启研拟《数位通讯传播法》,遭疑是否开启「网路戒严时代」。图为NCC主委陈耀祥。(资料照)
2018年12月12日NCC为了让无线与卫星电视监理一致化,增订《广播电视法》中「媒体自律」与「制播新闻及评论,应注意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如违反处20万至200万元罚锾。无巧不巧,同一天,LINE、Facebook、Apple等网路平台业者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发出公开信给当时的行政院长赖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次日,立法院未能完成初审。
更讽刺的是,2020年的同一天,中天新闻台被迫转型为网路电视台,而NCC所用的理由之一就是「未尽事实查证义务」。更耐人寻味的是,同日NCC脸书粉丝团发布美国管制ISP(网际网路服务供应商)的贴文,遭网友认为NCC将管制网路言论,可怜小编又当代罪羔羊澄清。
接下来NCC将订立「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违反者,将有5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之罚责。令人质疑,NCC是否假借将制定之「数位通传法」及「网管法」,加上《广电法》、《卫广法》结合《社会秩序维护法》、《反渗透法》、「国安五法」等,全面管控言论自由?
网路无国界,在2007年NCC主委苏永钦为了网路治理,召开8场公听会起草《数位通讯传播法》,由于涉及广播、电视、网路,各方意见不同,迟未能通过立法。
以数位汇流基本法概念自居的「数位通传法」,着重在建构网路、传输媒介的通畅,期待借由数位治理之基本管理规范,达到无差别待遇之内容公开,以及资讯的普及。而对于网路内容,例如是否为假新闻等,则交由第三方查核机制办理,并不介入强制管理。对于涉及儿少、性交易、危害社会安宁及国家安全及涉及私人权益等,则交由刑事诽谤或民事侵权赔偿等各类法律处理。
在电影《BBS乡民的正义》中,女主角站在顶楼绝望大喊:「我要他们永远记得,他们曾经用BBS杀死一个女孩子!」2015年艺人杨又颖遭网路霸凌轻生事件,2019南韩二位女星也因网路霸凌而殒落。未来如有乡民于PTT就此发文,而PTT未能及时处理,依据「数位通传法」或「网管法」,业者就会有赔偿或行政罚责,将更大幅加强业者保护自己而管控网路言论力度,这让无所不论的网民很忧心。
网路强调包容、透明、由下而上的决策流程,依据网路管理之「马尼拉中介者责任原则」规定,「中间人应免于对第三方内容承担责任」、「没有司法机关命令,不得要求对内容进行限制」以及「内容限制请求必须清晰、明确,且依照正当程序」,意思是指政府的手不应该介入过深,但「数位通传法」或「网管法」显已违反该原则。
靠1450起家的民进党对于网路言论目前正进退维谷,小心网民反噬。
(作者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