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岸商場招商爭議 基市府、大日、NET各自興訟確保權益

基市府办理东岸停车场招商,引发多件司法诉讼。最重瞩目的商场2至4楼产权归属,一审明天判决。大日以市府为被告,诉请确认优先订约权官司,基隆地院已开庭3次,仍在审理中。大日另要求市府给付5千万元兴建商场费用,已遭法院驳回。NET向大日求偿案中止诉讼,待商场产权归属判决后再审。

基市府未和东岸停场场原营运业者大日公司续约,重新招商引进微风集团进驻,大日和协力厂商NET都不服气,引发市府、大日、NET三方法律战。市府强制点交商场公共区域,基隆市长谢国梁还被NET控告涉嫌强盗、毁损等罪嫌。

NET主张出资兴建东岸商场2至4楼建物,不满市府点移交给微风集团,并登记产权在市府名下,以市府为被告,诉请裁判东岸商场2到4楼建物所有权,市府也提反诉,确保所有权。法官去年4月17日、6月5日、8月7日、10月16日和12月26日5度开庭审理后,将在明天宣判。

NET也控告大日侵权,因为大日与市府讨论商场增建2至4楼时,口头承诺未来会把建物移转给市府,让市府误认有产权,也使大日与市府契约终止后,NET丧失向进驻2至4楼商家收租权利。

大日律师表示,有以减租方式协助NET兴建商场,并非NET独自出资兴建,2至4楼也无独立产权。大日与NET签定的合作厂商契约,在大日与市府契约终止时即随之终止。

审判长认为,大日对于东岸商场2至4楼建物并无权利,NET以大日对市府的口头承诺提告侵权让人不解,建议NET「另外的案子好好打」,不要那么急,全案最后中止诉讼,等待NET与市府的诉讼有了结果再审。

第3件官司是大日要求市府给付兴建2至4楼费用5千万元,法官审理后,去年宣判驳回告诉,理由是依市府与大日的契约,市府未委由大日改建、增建,及约定市府负担费用。大日与NET签立租赁契约及协议书,租赁关系及增建物工程费用分担约定,与市府全然无涉。

大日以市府为被告,诉请法院确认优先订约权,法官先后在去年6月11日、8月13日、12月31日开庭审理。大日指市府将建物未移转登记列为理由,排除大日优先续约权,实属刻意刁难。市府称大日先未履行建物移转登记,才纳入审议续约条件。法官同意大日声请,要求市府提供营运绩效评估资料,做为双方攻防及法官判决事证,下次庭期是3月18日。

基市府办理东岸广场(地下停车场、地上商场)及点移交作业,是促成罢免力量集结的主要因素之一,并衍生基市府和原营运业者大日公司、协力厂商NET对簿公堂。随着案情发展,有可能影响选民对罢免案的态度。

基隆市政府重新办理东岸停车场招商后,市府和地下停车场原营运厂商大日公司、协力负责营运地上商场的NET公司,各自透过诉讼确保权益。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基隆市政府重新办理东岸停车场招商后,市府和地下停车场原营运厂商大日公司、协力负责营运地上商场的NET公司,各自透过诉讼确保权益。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