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傳承方式多 二婚媽「這樣做」多繳30萬稅金
房市示意图/记者游智文摄影
父母亲把名下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给儿女,常用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不同,必须缴纳的税金也不同。新北 一位「二婚妈」因想把名下房子给女儿,不给儿子,选择「立即赠与」,结果多缴30万元税金。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二婚妈事前也了解如此转移,得多付不少税,但就是心急,不想夜长梦多,最终结果就是「传承既遂,节税未遂」。
郑文在表示,这位二婚妈妈六十多岁,第一段婚姻生了一个儿子,第二段婚姻生了一个女儿。第一段婚姻生的小孩由前夫监护,比较少连络,也比较生疏,母亲跟第二任先生及女儿同住,女儿已二十岁。
日前,妈妈第二次婚姻的先生往生,家里剩下妈妈和第二次婚姻生的女儿同住,女儿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无虞。
妈妈身体还好,但因先生走了,对人生无常感到忧心,每天想东想西,一天,她想到如果她也走了,名下这间房屋会怎样,立即询问地政士,地政士告诉她,按照民法继承篇的规定,她两次婚姻的两个小孩都有继承权。
她一听急了,她只想把房子留给和她相依为命的女儿,但久未连络第一次婚姻小孩也有继承权,该如何保护目前的现况? 她请求地政士协助,尽快把她这间名下唯一房屋转给目前同住的女儿。
地政士跟她解释,房屋移转常用有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主要有土地增值税、赠与税、遗产税及后续转售应纳的旧制交易所得税,或是新制房地合一税等税金。
初步概算,房子如果用买卖方式转给女儿,可用自用土地增值税,约需要缴纳15万元,女儿未来不用面对高额房地合一税,如果用赠与,除了要缴几万元赠与税,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约30万元。
如果等她走了,未来办理继承,因为目前遗产税免税额高达1333万元,不用遗产税,继承也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不过,就是儿子也有继承权。
目前遗产税免税额高达1333万元,如果等她走了,未来办理继承,以该房子公告现值,土地增值税一毛钱都不需要缴纳,是不错的选项。
地政士建议她采用买卖方式,但因女儿刚出社会不久,财力证明比较薄弱,必须经过2到3年的规划,才可以买卖方式取得妈妈的房屋,省去赠与税及未来房地合一税。
但妈妈认为,不知无常和明天谁会先到来,没有人说的准,因此还是决定采用赠与,缴了3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地政士理解妈妈用心,提醒母女,过户完成后,房子只要自住满6年,未来出售时,有400万元的免税额及10%的房地合一税优惠税率,不无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