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花检公审幼童】我们可能忽略掉哪些事情?

根据新闻报导花莲检察官疑似因女儿幼稚园遭到霸凌,之后带员警前往女儿就读的幼稚园质问老师为何没有处理,引起社会一片骂声。目前,本案涉案检察官已遭花莲地检署起诉,当事人也已经发表道歉声明。(编按: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8月1日开会讨论林检察官的人事案,拟决议人地不宜,将其改调澎湖地检署,静待调查

本次案件中,关于检察官的问题在其他新闻媒体及学者的粉丝专页上都已经有过讨论,在此就不再重复。今天来聊聊关于这件事背后的疑似霸凌案件的处置,以及媒体对于这个议题处理方式

被忽略的导火线校园霸凌

本次事件的导火线,应该可以说就是幼稚园的霸凌案件了。但是这个案件后来怎么了呢?小朋友究竟有没有被霸凌呢?有人要负责吗?答案是根本没人知道,可能现在也没人关心

在校园霸凌问题中,老师、家长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果老师、家长对于学生小孩状况没有警觉,又或者是抱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而未积极处理,可能就会造成令人后悔莫及的不幸了。

一直以来,台湾的家长总是会认为孩子很乖,不可能去霸凌他人;或者认为小孩子间就只是打打闹闹,怎么可能是霸凌。但是,是真的吗?应该说,小朋友可能对于自己正在进行的这件事叫做「霸凌」根本没有意识,也就有点像是欠缺对法律不法意识一样,可能会以为这样做是没有错的。但是,这样的状况其实需要被导正,如果老师并未积极介入解决或协调,又或者甚至连被霸凌的小朋友家长都认为这只是孩童间嬉闹的小事,反而责怪自己的孩子没有和其他同学好好相处时,恐造成很大的问题。

花检公审幼童事件的导火线是幼稚园的霸凌案件,但是根本没人关心小朋友究竟有没有被霸凌?有人要负责吗?(图/视觉中国CFP)

此外,老师可能也是霸凌者,也有许多案例是老师带头霸凌学生的,实务上也有一些已经判决确定的案件(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审诉字第1121号判决),可见这样的问题并不是不会发生,而是有没有被忽略。

因此,本次案件中除了检察官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厘清外,花莲地检署应该也要针对该幼儿园究竟有没有霸凌事件或教师未尽监督责任,至少签分他字案进行调查,避免未来可能还有其他小孩面临被霸凌的情形。

媒体要经过查验且客观报导

本次案件也出现了和过去其他案件相同的问题,那就是报导的中立性正确性。以本次案件为例,就有以下几个问题:

1.新闻后续报导该检察官的出身背景、学历等等,但与本案所涉可能的法律问题间的关联性究竟在哪里呢?

2.某家报纸的新闻中提到小孩被检察官指着质问,但是该新闻照片中检察官看的方向却不是小孩。该名检察官在道歉新闻稿中也澄清,他骂的小孩其实是自己的女儿,如果媒体真有误解,也应该公开更正澄清才对。

3.在多篇新闻报导中,虽然都曾说到为了幼稚园儿童的权益等等说词,但这样反复让这些小朋友的影片一直出现在电视上,真的就有保障到小朋友的权益吗?

如果该检察官所为真的涉有起诉书中所载的犯行,就应该交给司法判决,是否应该要应负起相关行政责任,也该交由主管机关做处理。我们期待的新闻报导是能够中立报导各种事件,然而,从过去的许多案件中,新闻铺天盖地式的不中立报导,引发社会大众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南港小模命案妈妈嘴事件中,闺蜜及妈妈嘴老板就是个例子,即使现在已透过司法厘清他们的清白,但是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却仍难以抹灭。新闻媒体应该要正视这个问题,不是一昧地以如同欧洲中世纪猎巫般的报导方式来处理新闻事件。(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好文推荐

给说法/【纪念王昊】制定《儿少法》54-1,真的有保障高风险孩童吗?

给说法/非常上诉制度引起检院对立?

给说法/秒懂《公司法修正之SOGO条款

●法操,司法监督网路媒体。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