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大陆扶持民营企业宜精准到位
近期大陆官方「反垄断」雷厉风行,矛头对准多家指标性民企,导致民企群体有不安定感。就此,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出面安抚,表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希望民企「放心大胆」发展;这可说是给民企派发定心丸。惟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大陆民营企业的定义过于广泛,涵括许多带有公股的企业;至于最需要被照顾的私股「纯民营」企业容易边缘化。相关扶持政策宜分门别类、区别对待,以求精准到位;特别要照顾中小型私企,以培植一群真正的民间企业家,来协助激发社会生产力。
大陆这一波反垄断行动,截至4月底,官方已重罚阿里巴巴集团182亿余元人民币,另正在调查腾讯、美团等集团;这些大型民企之先后「中箭」,被颇多民企业者视为政策指标,即认为其是「加强版的国进民退」政策,恐限缩民企经营条件,是个隐忧。而显为消除这种虞虑,习近平日前在广西视察时,特地对民企喊话,如上所述。
其实,近年大陆中央政策,系持续力挺民企发展,官方亦从无「国进民退」说法。惟近期反垄断风潮,仍让人不禁联想到孙中山先生的一项民生主义主张,就是「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大陆当前是否正在走这种路线,相当耐人寻味。
当前大陆也有私营企业,但政策上并不特别强调私企发展,而是把它归类到「民营企业」里面,和各种民企一起发展。换言之,私企不等同于民企;在「民企」这顶大帽子下,另有数量可观的「公股企业」,资本来自地方政府、地方代管国企或集体企业,因此,民企群体带有「公私混杂」属性,保有公家的影响力,这让大陆中央可以理直气壮地推动民企发展,只是不允许民企坐大到瓜代央企去主宰国计民生,如这一波反垄断。
同时应注意到,「民营」也不等同于「民有」。如大陆有一些国有企业,让私企入股,并委托其经营,而形成「国有民营」模式;这种企业究竟该归类为国企或民企,实颇有商榷余地。另外,股票上市公司算不算民营企业,亦值得探讨。
总的看来,当前大陆民企是一个「大箩筐」的概念,范围广泛,内容多元。即便是官方正式统计,也惯于采取这种「大口径」尺度。最典型的是,官方统计上的「民间投资」,指的是「国家(以央企为主)投资以外」的所有投资,包括公私股民企投资,乃至地方政府旗下机构的自主性投资,都算在内。如此的统计数据,难免失真;如统计显示民间投资大增时期,也许市面上感受不到景气热络气息,因为主力投资可能是公部门的几个项目,不是社会民间资金的纷纷投入。
扩大化的民企概念,也难免使扶持民企政策失焦。如对民企融资优惠的政策举措,若总额度有限,个别企业须争抢,则「公股民企」因有官方背景,比较容易得手。相形之下,私人全资的纯民营企业,即可能被冷落,得不到优惠,造成民企群体内的差别待遇现象。
于今之计,大陆政府不妨将扶持民营企业政策作合理分类,以分别适用各种类型的民企;如分别适用地方级国企、集体企业、公股民企、私股民企等,并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
其中,中小型私股民企理应获得最大程度的扶持。因为这种企业代表社会基层生产力,而其经营项目也最能贴近广大民众的生活;惟其一般欠缺官方背景,容易被优惠政策举措所忽略,这就需要官方对其作精准的扶持,如银行体系特别为其拨出优惠贷款额度、财政部门给予较大的减税降费幅度等。
果能如此,则大陆社会生产力可望进一步激发,民众生活亦可更加丰富多彩。而中小型私企的顺利发展,会催生一群真正的民间企业家,让大陆国民经济运行更活泼,也是「公有制主体」的重要补充。
如此特别照顾中小型私企的举措,亦可适用于在陆中小企业台商,以深化两岸经济融合发展。如习近平3月下旬在福建省视察时,要求福建「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该省承接的这项新任务,其实也可以通过加强照顾中小企业台商来逐步达成,并将加强照顾模式推广到其他省市。
要言之,陆方有必要想方设法,让中小企业台商在大陆能普遍存续发展,否则两岸融合发展的基础就不牢靠。如同陆方对内扶持民企,若无法特别照顾中小型私企,则其社会效益就会打折扣。这两者的道理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