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汙染管理指引遭批太寬鬆 暗空協會籲盡速修正路燈色溫

暗空协会呼吁尽快将非可见光纳管,以及各级道路路灯色温不得高于3000K。记者胡瑞玲/摄影

为改善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部修正发布「光污染管理指引」,新增国家公园、自然保育区及生态保育区等路灯色温建议不得高于3000K、各级道路不得高于3500K。但暗空协会批评,指引针对路灯色温规范太过宽松,也没将非可见光纳管,认为环境部应加速立法速度,以法令来控制光污染蔓延。

暗空协会及立委陈椒华今天针对环境部公告的精进版「光污染管理指引」有疑虑部分召开记者会,呼吁各单位重视光害防治、提升能源效率。

暗空协会理事长林正修认为新指引有4点需修改,第一,以台湾路灯年增10万盏情况为导致台湾光害的主要人造光源中,各级道路色温应不得高于3000K;第二,农渔业照明规范没有具体管理内容,指引中所列的测量标准也不适用于农业照明现况。

第三,新指引虽订定量测方法,但却无法测量道路及建筑的点状闪烁光源;第四,非可见光如紫外光、红外光等对人体健康及生存环境已造成负面影响,但新指引却无纳管,目前愈来愈多交通工具以非可见光来扫描及侦测,呼吁应尽速纳管。

农业部表示,会配合环境部指引规范;国土管理署指出,建物及广告招牌将配合新指引修正规范及管制,另为推动能源政策,市区道路照明灯具均采用LED,依经济部能源局全台设置LED路灯技术规范,并配合国家标准CNS 15233,目前采用中低色温约3000至5000K,未来也会配合环境部新指引规定修正推动。

依照目前新指引规范,地方政府可依当地情况调整灯具色温,若地方政府不愿配合新指引,是否能强制要求?环境部大气司表示,指引不具强制力,但订定指引是希望建立共识,若要偏离共识需有显著需求才会提出,如交通要道如主要道路、事故路段等,需较高色温灯具的需求,才有理由设置,如此也会予以尊重。

林正修则说,若规范3000至3500K为原则,就不应容许有意外,现在乡镇大量采购4000至5000K的LED灯,环境部却规范如此宽松,质疑是否认为接获光害抗议较少就不重视,呼吁未来总统及国会应重视此议题,也强调今年会关注交通爆闪灯的管制。

陈椒华表示,新指引没有纳管路灯、农渔业光害,交通闪烁灯有严重光害问题,但测量基本工具没有进一步改进,盼环境部给真正有用的指引,不希望都升格了业务仍无精进,也要求环境部劲尽快将广告看板纳入新指引范围,并针对暗空协会提出的建议给予回应。

环境部大气司补充,本指引已于1月4日发布各地方政府,新版指引会规范各级道路色温不得高于3500K的原因,是根据经济部订有道路照明标准,其中对于低色温的定义,标称色温有3500K、3000K、2700K,为朝低色温方向推动道路及环境照明,因此选择3500K为「上限值」。

大气司表示,推动过程中很多涉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需帮忙推动之处,恐不是单靠指引订定就能涵括进入,后续也会跟目的主管机关及地方政府合作,盼地方政府可以参考指引,采因地制宜作法将指引纳入地方自治条例来管理,这也是环境部未来推动的方向。

为改善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部修正发布「光污染管理指引」,建议「闪烁干扰指数」于商业区晚上6时至11时不得小于5,晚上11时之后则以静态画面显示或关闭广告看板,以保护生态及民众生活品质。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