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規範政商交往 明訂送禮上限600元
广州市明订政商交往送礼上限为600元;图为适合中秋送礼、由青年创业者烘焙的平价月饼。(新华社)
广东省广州市近期发布首个政商交往行为指引,内容明确公务员与企业交往的行为规范,其中规定国有企业商务招待赠送的纪念品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600元(约84美元)。
广州日报报导,上述指引推出目的在于推动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指引围绕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接待就餐、交通用车、差旅住宿、礼品捐赠、对外交流等6个方面18类政商交往常见场景,建构「全景式」政商交往行为指南。
该指引从正面、负面等罗列相关事项,明确规定政商交往中的行为。例如在公务员外地出差方面,禁止事项就包含不得违规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差旅费用;不得安排或者入住高级饭店;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用等。
在企业赠礼上,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禁止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不得向企业索要任何礼品、礼金等财物。
在招商引资与涉企服务上,可邀请本地企业赴外地招商洽谈;可赴外地企业参观考察;可在办公单位接待企业。此外,统战、外事、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经批准可参加商会、行业协会、外商、侨商、港澳台企业等举办的联谊会、年会、团拜会等活动。
禁止事项包括:不参加企业节庆、庆典、庆功宴等内部庆祝活动;不得为特定企业产品的市场经营活动站台;不得因为联系服务企业获取不当利益回报;不得超出法律法规授权对企业开展执法活动或利用审批、执法、监管等权力对企业进行「吃拿卡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