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钱酬庸退休高官? 人事总处:无违反立院协议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民进党立委李俊俋28日踢爆,政府捐助的59个财团法人负责人年龄,超过半数违反立院初任年龄不得逾62岁」的决议,几乎沦为退休高官的「国家养老院」。对此,人事行政总处午间发出新闻稿反击,表示现行年龄逾62岁的财团法人负责人,均非「初任」,所以并无外界指称违反立法院决议的情事。▲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批评,政府捐助设立财团法人,几乎沦为退休高官「国家级养老院」。(图/记者刘康彦摄)根据立法院今年1月14日所作决议,为避免政府捐助设立的财团法人董事长执行长总经理院长秘书长等职,沦为官员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转任时,作为酬庸之用,上述职位的初任年龄不得超过62岁。根据李俊俋指出,政府捐助设立的59个财团法人,就有33个法人的负责人年龄超过62岁,最高龄为78岁的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董事长、前教育部长毛高文,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必须在一个月内总清查,究竟还有多少案例?人事总处则回应,各部会签报人事案件时,都依照决议予以审核,如有不符规定,便退回各机关重行检讨。人事总处并强调,立法院决议系指「初任」年龄不得逾62岁,而非年龄超过62岁者即需更换,而现行年龄逾62岁的财团法人负责人,均非初任,所以并无外界指称违反立法院决议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