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成民众赞成禁止电子烟 学者曝业者美化行销手法

电子烟商品在国内并不合法,但贩售资讯充斥电商平台,对青少年吸引力大;国健署及学者共同呼吁,烟害防制法修法刻不容缓。(王家瑜摄)

尽管电子烟在国内并非合法商品,但近年来业者走向网路行销,以「减害」「帮助戒烟」等资讯误导民众,使得电子烟在国内日渐盛行。根据国民健康署最新统计,有超过1成的民众曾接触电子烟购买、销售等资讯,其中网路占最大宗,其次是亲友、同事或同学,而近7成民众都赞成禁止电子烟。国健署及学者共同呼吁,烟害防制法修法刻不容缓,应全面管制电子烟。

国健署委托世新大学监测网路中电子烟讯息,比较不同时期的关键字搜寻结果,今年6月与电子烟有关的Facebook社团、粉丝专页、地标共计342个,相较于今年3月共293个,3个月内即增加16.7%;而Instagram电子烟相关讯息搜寻结果也有增加的趋势,单看「电子烟」关键字搜寻结果,从去年11月的19.8万笔贴文,今年6月已增加至21.3万笔,显示网路行销已逐渐成为电子烟行销重要方式。

本次监测结果也显示,各大电商平台充斥着五花八门的电子烟资讯,以「烟弹」在购物网站上搜寻,可发现超过4万3000笔电子烟商品,以「大烟」「小烟」等关键字搜寻,也可以发现电子烟相关讯息。世新大学新闻系教授钟起惠以虾皮购物为例,不少业者为了规避查缉,以「发光糖果」「电动牙刷」代称电子烟主机,「水果糖」代表烟弹,「雾化口服液」代表烟油。

钟起惠分析,过去电子烟以实体行销为主,近来开始走向网路行销;有别于过去直接展示产品外包装,改以图像方式吸睛,例如水果图案表示不同口味的烟弹,对青少年吸引力大。

国健署长吴昭军表示,电子烟在国内是不合法商品,但业者以各式各样方式贩售,对青少年有很大的吸引力,并强调烟害防制法是未来修法重点。国健署表示,国内对于管制电子烟的法源不足,导致政府查处困难,目前正推动中的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以禁止电子烟之类烟品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即使用,全面管制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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