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巴西蛋误标事件 食药署:洗选盒装蛋未强制标示效期
食药署表示,经过洗选的盒装鸡蛋仍属于「散装食品」,并无强制规定标示有效日期。(本报资料照片)
台农蛋品进口巴西蛋误标效期,不仅遭下架停卖,业者又因未依卫生局通知前来说明,遭开罚30万元。但食药署今天说明,经过洗选的盒装鸡蛋,由于没有「启封辨识」,仍认定为「散装食品」,并无强制规定标示有效日期,但一旦标示就要标对,否则将开罚。
卫福部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指出,目前国内经过洗选的盒装蛋,由于没有启封辨识,仍认定为散装食品,依《食安法》规定,散装食品得免标示保存期限,但一旦标了,就要与本质相符,若标示不实可处4到400万元罚锾。
根据卫福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散装食品指陈列贩卖时无包装,或有包装但不具启封辨识性、不具延长保存期限、非密封或非以扩大贩卖范围为目的者。换言之,食品若为简易临时性包装,目的是方便顾客拿取,仍属于散装食品的范畴。
民众在超市架上看到的盒装洗选蛋,并无强制规定标示保存期限,而自洗选日期加上1个月为有效期限,是国产鸡蛋的惯例做法。林金富说明,过去农委会推动洗选蛋上喷印两行字,分别为畜牧场代号和制造日期,并和食药署共同辅导业者标示有效日期,当时共识是以洗选日期加1个月作为有效期限。
「不希望业者因噎废食,因为《食安法》没有强制规定标示,就走回头路。」林金富强调,为保护消费者知情的权利,农业部和食药署会一起辅导洗选蛋业者标示保存期限,让消费者选购时可以参考。
林金富指出,食药署亦规划加强市售鸡蛋稽查专案,与各地方卫生局合作,针对全国贩售通路进行鸡蛋查核,查核内容包含鸡蛋外观检查及标示查核,另持续强化市售鸡蛋动物用药残留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