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不准桃检插手「洪仲丘凌虐案」 16教授连署批违宪

军方坚持「凌虐案」为军检专属管辖,但被16名法律教授连署打脸,呼吁国防部别再自以为是。(图/翻摄三立《54新观点》)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陆军役男洪仲丘冤死案,军检办案进度缓慢荒腔走板关键证物一一消失,引发死者家属和社会大众质疑,军检在舆论压力下21日做出让步,允诺桃园地检署加入侦办「灭证案」,但仍坚持「凌虐案」为军检专属管辖,依法谁都不得插手,多名法律教授看不下去,22日发表连署声明,呼吁军方「停止错误解释法律」来呼咙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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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家属要求把案子移送地检署,透明化调查过程,军检一度以「不符正当法律程序」为由,一口回绝,但最高军检署检察长曹金生18日接受政论节目Call Out,主持人陈斐娟质疑,明明《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检署可参与调查,当场推翻曹之前对外说法,让他哑口无言,匆匆挂上电话离线

接着又发生16支监视器画面「逐渐黑」的离奇事件,外界对军检质疑声浪不断升高,终于在21日下午,军检与桃检辟室密谈近2小时,同意由桃检着手调查「灭证案」,两方联合调查542旅上士范佐宪「重利案」,但最关键的「凌虐案」,军检坚持此属军方专属管辖权

法律条文又臭又长,一般老百姓或许很难了解差异,但22日有16名法律系教授发表一份联合声明,指国防部是在用不合理的解释方法解释法律,「此点令人费解。」

声明指出,军事审判法第1条、宪法第9条规定:「人民除现役军人外,不受军事审判。」洪案证人被告有的还是现役、有的已经退伍,就像「江国庆案」中前国防部长陈肇敏、退伍上将黄显荣的角色一样,必须要组成军司法联合小组一齐调查才合法。

另外,司法院大法官于释字第436号解释,「军事审判机关对军人之犯罪没有专属之审判权」,国防部坚持军法有审判权,所以军事检察署得以行使侦查权,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从未提过军事检察署有「专属管辖权」一事,学者们呼吁国防部「切勿再做错误的理解,自以为是唯一有权处理洪仲丘案的机关。」

联署学者名单:

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卢映洁中正大学财经法律学系教授 盛子龙东吴大学法律学系 副教授 王乃彦高雄大学法律学系 副教授 吴俊毅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 张天一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 徐伟群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蔡岳勋东吴大学法律学系 副教授 萧宏宜成功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古承宗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林佳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周佳宥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胡博砚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助理教授 张英磊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刘台强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钟芳桦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郑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