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小灯泡命案凶手王景玉3度逃死刑 仍认吃药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内湖女童灯泡命案,高等法院21日更一审宣判,遭行政院长苏贞昌点名「天地不容、死刑定谳该执行」,持剁骨刀狠心杀害小灯泡的凶手王景玉高院仍认定他犯下「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但维持一二审的见解,还是认定王男只要定时服药就能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所以不处死刑,仍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高院稍晚将公布判决理由

▲王景玉残忍杀害幼童小灯泡被高院更审判处无期徒刑。(图为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本案发生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有精神疾病、毒品前科的37岁王男,先到大卖场买了做案的剁骨刀,而后骑机车内湖区随机找寻作案目标。当时将满4岁的刘姓女童小灯泡骑着脚踏车,与母亲王婉谕一同要到捷运站接外公。王男在母亲王婉谕面前,自后方接近小灯泡,并持菜刀朝小灯泡颈部猛砍,小灯泡身首分离、当场死亡,王男随即被附近民众制伏。

▲小灯泡母亲王婉谕当选立委前曾出庭法官判凶手死刑。(图为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一二审均认定王男罹患思觉失调症,均判处无期徒刑,案经撤销发回更审。高院更审期间,王男似乎精神疾病再发作,除了当庭承认自己有精神疾病、要求减刑外,还说:「我是溥仪籍贯浙江小女孩阎罗王,因为阎罗王要投胎我才下手杀她。」律师因此要求重做精神鉴定。

至于刚当选不分区立委的小灯泡母亲王婉谕,更一审言词辩论时也出庭陈述意见。她请求法院将凶手王景玉判处极刑(死刑),因为国家精神病照顾并不完善,王男有高度再犯可能,所以希望能将他判死,不要再有类似小灯泡的案件发生。但高院仍认定王男受精神病影响,才会犯案,不判处死刑,仅处无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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