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女友手脚性侵 男友辩:虽然说不要,每次都很主动
▲女友愿意给朱男机会,法官因此轻判。(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10月与朱姓男友提出分手,重回两人同居处后,她被强压在床上性侵,手脚被绳索捆绑。朱男开庭辩称,「以前就这样玩」,虽然女友说不要,后来还是很主动,所以没有违反意愿;法官不采信说词,判刑1年7个月,另依恐吓罪判拘役20天。
判决指出,女子和朱男同居10年生下4名子女,去年10月决定分手并且搬出板桥同居处,但是朱男2个月后以整理物品当作借口,将她骗回同居处。朱男等到女友进门立刻拿出水果刀威胁,边敲桌面边说,「如果不答应复合,今天不会让妳回家」,把女友压在床上并且用绳子捆绑手脚性侵。
女子以手脚绑痕作为证据提告。朱男出庭辩称,2人以前就这样玩,虽然女友每次都说不要,可是过程中都很主动,没有违反意愿;女子则反驳,原本就不喜欢这种方式,当天很生气才会提告。法官认为,朱男已经违法,不过,女方愿意给被告一次机会,照顾小孩,因此,依强制性交罪但轻判1年7月,加上拘役20天,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