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聊遭截图逼爱爱 OL不从裸照被发百人群组

一名汪姓男子去年10月时在网上认识一名OL,趁与对方视讯时要求她裸露上半身并截图保存,后汪男照片威胁OL与他发生性关系遭拒,竟将裸照散布在有300多名成员的LINE群中。新北地院开庭时汪男认罪,法官考量汪造成被害人身心伤害,依妨害秘密、恐吓等罪判处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5万。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指出,36岁的汪男去年10月间通讯软体上认识了一名20多岁的OL,双方聊天时,汪要求看她的裸照,并声称不会存档,OL便传了3张裸上半身的照片给汪,汪竟偷存。2天后,汪与OL视讯,又要求OL与他「裸讯」,OL照做后,他又偷截取OL露胸画面

后汪男更得寸进尺,要求OL在镜头前自慰,并要胁她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否则就散布OL裸照,女子不从,汪男便在11月5日时,将OL的8张裸照传到有399名成员的LINE群组中,还被131人已读,OL发现后愤而提告。

新北地院开庭时,汪男坦承不讳,OL则未出席。法官审判认为,汪PO出女子裸照,已侵犯其隐私,再加上汪恐吓女子,造成被害人困扰及不安等身心伤害,且事后双方没有和解,依妨害秘密等罪行合处汪5个月徒刑,可15万元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