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删父母惩戒权!逾6成民众不赞同 律师吁1法条也要删

律师桂祥晟指出,家长惩戒权已在11月底遭民法删除,未来父母若认为小孩有惩戒之必要,都应该报警处理。(示意图/AI生成)

行政院会上月28日通过法务部所提《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删除现行条文中「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强调是免除「惩戒」遭误用,并增订「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对此,有入口网站发布网路投票,了解民众的看法。

入口网站《Yahoo》发布民调,截至10日晚间10点左右,总共约有7万2千人参加网路投票。在针对「民法删父母惩戒权,你的看法是?」问题上,仅有8.6%表示非常赞成、11.9%还算赞成、29.6%不太赞成、32.2%非常不赞成、剩下17.7%为不知道/没意见。不太赞成与非常不赞成相加为61.8%,也就是说逾6成民众不赞成民法删除父母惩戒权。

而在同一群回答者当中,在第二个题目「你小时候,是否有被家长或监护人体罚的经验?」里,有22.4%回答非常多次、53.7%为偶尔几次、10.9%从未被体罚、剩下13.0%则是不知道/没意见。

政府上月删除民法父母惩戒权,其实已经在法界引发热议,律师桂祥晟就指出,《民法》已删除父母惩戒小孩的权利,未来父母不能再对小孩有打、骂或警告、恐吓等言行,「未来如果父母认为小孩有惩戒之必要,也都应该报警处理,交由警方侦办」;且父母丧失惩戒权,那未成年子女犯错不应要求父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主张《民法》第185条父母连带责任也应该一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