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15亿债权纠纷 陈庆男改判1年、太太无罪
陈庆男与太太陈卢昭霞与庆富前执行长简良舰15亿元债权纠纷,14日更一审结果出炉,陈庆男改判1年,陈卢昭霞再度逆转无罪,全案定谳。(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更一审法官认为,简良舰无法证明陈卢昭霞与陈庆男有共犯关系,最后驳回原判改判无罪。(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庆富公司董事长陈庆男2019年因猎雷舰采购弊案遭判25年,又另与集团前执行长简良舰另有15亿元债权纠纷,与太太陈卢昭霞涉嫌脱产,2人二审分别被判1年6月、6月。高雄高分院14日更一审结果出炉,陈庆男改判1年,陈卢昭霞再度逆转无罪,全案定谳。
简良鉴自诉表示,他担任庆富执行长期间,曾协助公司在2014年10月间标得国防部海军猎雷舰349亿采购案。2015年7月他与陈庆男订立买卖契约书、约定标案履约利益百分之30的权益作为他的酬劳。
2015年7月简良鉴解除执行长职务之际,将此权益以15亿元让与陈庆男,双方约定买卖价金分9期给付,陈庆男也签发1张面额15亿元的本票作担保。
不过,事后陈庆男没依约付钱,简良鉴依约向高雄地院声请强制执行,他认为陈庆男竟将庆富等4家公司的股份转让给陈卢昭霞,另也将庆洋投资公司等5家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子公司,使他声请强制执行碰壁,涉嫌损害债权。
一审认为,陈庆男在简良鉴取得强制执行名义的几个月前就转出庆洋公司1700万股股份,至于另有股份在之后转出,也属陈庆男正常对财产处分,不构成损害债权,判陈庆男、陈卢昭霞2人无罪。
二审认为,陈庆男在2016年1月收受本票强制执行裁定,同年2、4月间陆续转让股份给陈卢昭霞或丰国、庆鸿公司,可见陈庆男是避免遭强制执行,让简良鉴求偿困难性增加,主观上有损害债权的意图。且简良鉴在庆富担任执行长长达3年未支薪,协助庆富标得高达300多亿元的标案、陈庆男允诺给予采购履约利益并无违背常情,况且陈庆男事后另提起确认15亿元本票债权不存在的民事诉讼也被法院判决败诉确定,最后认定陈庆男、陈卢昭霞损害债权事证明确,各判1年6月、6月。
更一审法官认为,陈庆男确实有损害债权的意图及行为,仍判陈庆男1年。但陈卢昭霞部分,简良舰无法证明陈卢昭霞曾参与陈庆男损害债权人的计划,也不能因为两人是夫妻、关系亲密且共同经营庆富为由,就认定陈卢昭霞和陈庆男有共犯关系,故陈卢昭霞驳回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