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福隆/目露凶光 相煎太急
▲「交接条例」绿摆第一,蓝委;有这么重要吗?
文/丘福隆
斗争夺权 - 总统交接条例人民依照宪法投选总统,令其领导政府执行国策,为期四年,一天不能多,一天不能少。逼迫现任总统立刻下野或提前交差,根本目无国法,不知民主法治为何物。尚未宣誓就职的民进党总统当选人蔡英文,目前带领民进党全力将「总统交接条例」列为优先法案(蔡未宣誓,故无权责与尽忠职守的义务,亦不受相关罚则的规范)。可是,事实上蔡英文已经拒绝马英九总统「由多数党组织行政院内阁」的建议;她也已宣称「内阁人事要到四月才会进行处理」;民进党目前只能派出3人去面对29位行政院部会交接人员。在在显示,民进党的执政准备迄今仍未就绪,还凑不齐有能力与意愿的内阁官员,时下推动优先法案实为斗争夺权,并且蓄意让马政府与国民党难看。确实,多位蓝绿立委曾经提议各种「总统职务交接条例」,但都未能成案立法,表示内容不妥、时机不对,或思绪不清,不表示立意正确、已成法律,或已有判例。因此,今天的立院不能盲目遵随过去立委的意愿,坚持完成他们失败的提议。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目前政权转移已成定局,按理,朝野双方应致力于求同存异,把双方都同意的法案尽速通过,把有争议的法案留给后续掌权者从长议处,而不是目露凶光,形象狰狞。
永久执政 - 清查国民党党产国民党复兴中华创建民国,对台湾教育发达、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有极大的贡献。因改朝换代历史久远,以及时代变化迅速,党产的帐难免会有算不清楚之处。不论如何,清理党产是国民党该做的家务事,应以符合政党法规范处理;若有违反政党法之处,理应改正受罚。法律应与时俱进,若政党法不符时代要求,可修增法令。国民党处理党产方式必须遵守时令随时调整,至于已经经过法庭裁决部分,只须依法行事,不得多重审判。美国宪法保证「已获判无罪者,不得再予起诉审判」,从而防止「重复起诉,以达到有罪判决为目的」。(The constitution prevents the prosecutors from repeatedly bringing charges against a defendant in hopes of eventually getting a guilty verdict.)该宪法符合民主法治精神,故为广大民主先进国家奉行采纳。然而,民进党急于趁机闘倒斗臭国民党,刻意推动清查国民党党产的针对性立法,希望藉「重复起诉」使国民党永无翻身的机会。民进党立委刘櫂豪2016年2月20日为清查国民党党产的必要性公开举例:「国民党有如哥伦比亚大毒枭,如果被查到,他的财产如何处理,不是他自己写一个处分书说我认为应该怎么处理,而是政府根据法律来规定说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去处理。」「先贴标签,有罪推论」,一位当过法官的立委,其程度与德行尚且如此 ,其他人等就更等而下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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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丘福隆,住洛杉矶,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