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1天就被解雇!公司竟喊「你未婚」:请婚假影响营运 她气炸
▲高雄卢姓女子通过面试后,顺理取得工作,但却在到职第一天就被以「未婚」为由解雇,气炸提出申诉。(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高雄一名卢姓女子透过人力网站到某生技公司应征行政工作,孰料,她面试通过后第一天上班,就被公司以「未婚」为由解雇,而原因是「请婚假会影响公司营运」,让她气得向劳工局申诉。事后公司遭到劳工局依法开罚30万元,公司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但仍遭法官驳回。
判决书指出,卢女2019年4月间透过人力网站向该公司投递履历,透过面试后,她顺利取得这份工作,并于同年5月2日到公司报到,但没想到,竟当场遭到解雇,让她相当错愕。
卢女当下询问公司老板,没想到老板竟回答,「已婚跟未婚我们在一开始想法设定这个位子的人会不一样」、「你自己想你请8天婚假或是以后的产假跟你育婴假这都是政府给你的,可是我那时候还是要补人,我马上还要再补一个人进来……。」等,认为卢女未婚会影响到公司的营运,拒绝让卢女进公司上班。
对此,卢女感到相当不满,决定向劳工局提出申诉,而公司也在劳工局调查后,被认定构成婚姻歧视,因此依法开罚30万元,但公司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时,公司表示,因为有急迫性的业务需求,才对外征才,但卢女面试时口头告知已婚,却又在到职当天就表示未婚,且正在准备结婚,日后也有请婚假的需求,但因卢女所任职的职务涉及「财务管理」,有接触现金的需要,应以诚信为重要选才的标准,但卢女行为显然不具诚信,公司才决定将他辞退。
不过,法官调查发现,卢女应征的是行政工作,而工作内容中也没有提及会与财务管理有关,既然与财务会计无关,那公司所主张,因卢女未诚实告知婚姻状况违反诚信等,法官并无法采信。
再者,公司当初会录取卢女,是认定她具备该工作的职业条件,但之后却因为是否结婚与工作能力不相关的因素将她解雇,对卢女构成了不平等的待遇,法官认定公司无理,最后驳回公司之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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