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星开发案拍板! 蓝天集团递补获优先资格

台北市长柯文哲。(资料照/记者徐斌慎摄)

记者黄巈禾/综合报导

台北政府18日公告,北市双子星大楼开发案,最优申请人南海马顿团队未能在北市捷运局通知期限内,完成新专案公司设立与台北市政府签订投资契约视同放弃最优申请人资格,因此,通知次优先申请人蓝天宏汇团队递补。但蓝天宏汇团队仍必须收受捷运局书面通知后,期限内完成新专案公司设立,且缴纳18亿元履约保证金后,与北市政府完成投资契约签订,才正式取得投资开发权利

市府表示,台北车站特定专用区C1/D1(东半街廓土地开发案(下称C1/D1土地开发案)原最优申请人南海马顿团队,因未能于北市捷运局通知期限内,完成新专案公司设立与北市政府签订投资契约,已视同放弃最优申请人资格,且该公司所提两次定暂时状态处分案,亦皆遭法院驳回。

▲南海控股主席品海 。(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北市府指出,北市捷运局依据C1/D1土地开发案甄选文件规定,经评估奉北市府核定通知次优申请人蓝天宏汇团队递补,惟蓝天宏汇团队仍应于收受捷运局书面通知后于期限内完成新专案公司设立,并缴纳约18亿元履约保证金后,与北市政府完成投资契约签订,始得正式取得投资开发权利。

北市府提到,C1/D1土地开发案原最优申请人南海马顿团队于107年12月27日取得最优申请人资格后,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设立新专案公司,于108年6月遭驳回,故南海马顿团队二度行政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经最高行政法院分别于108年8月16日及10月3日裁定抗告驳回(10月14日中午收到裁定书)。

▲许昆泰。(图/资料照)

北市府提及,虽然南海马顿团队已向行政院及北市府提起诉愿,目前正进行审理中,惟依诉愿法第93条第1项规定,原行政处分之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因提起诉愿而停止,准此,捷运局即得依投资人须知第12条规定报请北市政府核定后,依序择优递补或重新公开征求投资人。

北市府表示,经捷运局检讨评估,该开发案如采重启招商旷日费时且不确定会有厂商投标,若采由次优申请人递补,不仅缩短招商及开发作业时程,更让本开发大楼提早完成商转,从而带动整体台北车站及后站商圈之繁荣。

▲蓝天集团台北双子星设计图。(图/蓝天集团提供)

北市府指出,预估开发完成后,北市府每年租金收入约18.7亿元、提供1.6万个就业机会市库每年可增加房地税收约14.6亿元,每年可创造千亿元以上之经济产值,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对于次优申请人价格评比低于最优申请人部份,依投资契约规定,目前承诺给地主比例系最低承诺,未来须于取得建照时,依市场行情办理重新鉴价,仍可充分保障土地所有权人应有合理权益。

北市捷运局强调,为落实C1/D1土地开发案为「国家门户,首都地标」,重现西区门户新风貌共创与民间、地主三赢的局面,将尽速推动本案执行,俟签约后将会落实投资契约履约管理,监督投资人如期如质完成本案开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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