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之光涉地下汇兑获利4千万元 樱桃支付创办人遭起诉
▲台北地检署起诉樱桃支付创办人汤化德涉嫌违反《银行法》经营地下汇兑。(图/资料照)
金融科技新创公司樱桃支付(CherryPay)原本被媒体视为「台湾之光」,还曾获邀到金管会演讲,但检调查出,樱桃支付实际上是未经核准就从事人民币汇兑业务,从2016年到2018年间,涉嫌以汇兑手续费的名义,赚取不法所得约4千万元,创办人汤化德虽否认犯案,仍被台北地检署在8日依违反《银行法》起诉。
樱桃支付的脸书介绍页上,自称「具有超过10年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营运经验,以及超过10年以上的银行业实务经验」,并解释公司营运模式,「媒合两个不同国家的会员,于自己的国家利用本地转帐相互代付款转帐,我们为全世界的用户带来了将金融与科技相结合的P2P互利金融国际解决方案,实现跨国转帐最快一小时到帐的国际汇款新体验」。
但刑事局首先在2018年8月间破获一件诈骗案,集团涉嫌以樱桃支付P2P服务的方式,将赃款兑换到支付宝或者人民币,检调接着查出,因经营买对(MYDAY)公司从事地下汇兑遭起诉的李中平,也涉嫌和樱桃支付合作,以抽手续费方式,经营地下汇兑,虽樱桃支付创办人汤化德否认不法,检察官仍依相关事证将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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