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海砂屋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自拆最高補助20萬

桃园市政府修订「高氯篱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明定海砂屋使用与拆除标准,也予以屋主自拆奖励办法(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政府为加速都市更新,修订「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设置」与「高氯篱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相关条文,今议会三读通过,住都中心可望明年初挂牌,俗称海砂屋的高氯离子建物未来自拆也多了诱因。

桃园市都市发展局表示,桃园老旧建筑众多,市府有意活化旧市区,但预期现有人力无法负荷推动专案计划后的申请量,故循序渐进,先成立「都更专案办公室」,再进一步修订自治条例,将「住宅发展服务中心」改为「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未来将引入民间专业人才,扩大都更办理量能。

另外,海砂屋天花板崩落时有所闻,403地震过后,老旧建筑安全性更备受瞩目,但过去海砂屋只有认定标准,无停用或必须拆除标准,在缺乏法源依据明令禁止使用或拆除的情况下,坍塌意外恐生憾事,因此也修订「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除明定标准,违者可能面临5千元到6万元罚款,为鼓励自拆,也祭出最高2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