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海砂屋自治条例》去年通过 今首度拆除违规海砂屋

《新北市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自去年4月实施,至今已有4案停止使用,首例拆除案件已于今(20)日展开拆除。(黄敬文翻摄)

《新北市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自去年4月实施,至今已有4案停止使用,首例拆除案件已于今(20)日展开拆除,预计一个月拆除完毕并将原地重建规模地下2层、地上12层共28户集合住宅,实现住户期盼的安全新家园。

工务局说明,目前为止新北列管的海砂屋计有82案,其中59案虽达得停止使用标准,但为慎重起见,将透过委员会依照建物氯离子含量、耐震能力、抗压强度、重建整合程度及执照申请等作为案件执行之排序。

今天拆除的新庄区新泰路案计有15户,在2022年9月依据第7条进行停止使用并于今天开始拆除,成为条例实施以来的拆除第一案,另外已停止使用案件还有淡水区3案计64户,其中有2户逾期未搬离仍继续使用,已依规定处建筑物所有权人各5千元。

为使住户能尽早重建新家园,市府由工务局、都更处、住都中心等单位组成立专案小组,每月定期会议检讨个案进度并主动提供都更讯息;为加速海砂屋重建,市府都更处在2022年9月1日发布实施『新北市加速推动都市危险建筑物重建专案计划』(防灾2.0),已降低同意比率门槛,加速重建进度,另重建时如有需求也可透过新北市住宅与都市更新中心申请专人法令宣导说明会。

工务局强调,海砂屋影响居住安全甚钜,社区若经鉴定为高氯离子建筑物,为提高居住安全,住户应依建筑法赋予建筑物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应负管理维护之责,积极协调整合重建,方能远离有安全疑虑环境,重建安全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