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审查参选人言论 追溯无时限
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3日表示,将来审核「选举委员会委员」、「特首」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参选资格,资料将涵盖参选人过去言行,且不设追溯时限。(中新社)
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3日表示,将来负责审核香港「选举委员会委员」、「特首」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参选资格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下称资审委),会将有疑似违反国家安全或未能效忠特区的个案,交给「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及港府警务处国安处调查,审查资料将涵盖参选人过去言行,且不设追溯时限。
郑若骅昨出席香港电台节目《星期六问责》强调,任何有关参选人的资料都会审查,包括其过去的言论,亦不会画出时限,举例某参选人10年前的言论,如果导致其现今的行为,都会纳入整体考虑。
郑若骅指,按《香港国安法》规定,国安工作不可披露及提出诉讼,因此参选人不会知道被取消资格的理据。
至于被资审委以国安原因评定为不合资格的参选人,是否等同违反《香港国安法》,郑若骅指个别人士是否违法,是由律政司决定,两者不能画上等号。
出席同一节目的港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表示,一般情况,资审委认为有需要时,会寻求国安委的意见,但不排除警方国安处会针对个别参选人,主动向国安委或资审委提交情报。
曾国卫称,如果明知某人有问题而会公开参选,警方主动提供情报亦是合情理的做法。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30日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二修正案,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特首、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选举将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参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