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吾創辦人之子擅開學校支票擔保千萬債務 犯背信罪判關2年定讞
醒吾集团创办人儿子、前醒吾技术学院董事长顾大义,擅自以醒吾高中名义开支票,担保自身无力偿还的上千万元债务,造成学校财务损失,最高法院今依背信罪判顾大义2年徒刑定谳,并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180万余元,确定要入监服刑。
顾大义2003年至2005年间担任醒吾技术学院董事长,而他的叔叔顾怀祐(已故)当时是醒吾高中董事长,两人为担保顾大义无力偿还的4000万元债务,2009年间先以醒吾高中名义开支票作担保,事后校方也被法院判决应给付1600万元确定,让校方受有损害。
顾大义、顾怀祐2012年间在开支票担保顾大义借款剩余的300万元、5000万元债务,事后债权人声请强制执行,或校方与债权人和解而赔偿,导致学校财务受损。一审判决顾大义无罪,但二审改依3个背信罪分别判刑1年8月、7月、1年10月,合并应执行2年徒刑。
案件上诉,最高法院承审庭透过征询程序,达成法律统一见解,刑法普通侵占罪、业务侵占罪和背信罪,若检察官起诉基本事实同一,适用刑事诉讼法变更起诉法条。
最高法院指出,顾大义上诉认为检察官未起诉背信罪嫌,且侵占、背信基本事实不同,不适用变更起诉法条,认为有违法之处。
最高法院认为,根据统一法律见解,二审撤销顾大义无罪判决,改论处背信3罪,变更检察官起诉法条,并无适用法则不当,顾大义上诉主张相关法律见解不足采信,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前醒吾技术学院(现为醒吾科技大学)董事长顾大义犯背信罪判关2年定谳。图/翻摄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