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对《宪诉法》提覆议案 列修法三大问题:丧失权利救济功能
▲行政院针对《宪法诉讼法》提起覆议,政务委员林明昕说明理由。(图/记者陈家祥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行政院今(2日)举行2025年首次院会,会中针对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通过的《宪法诉讼法》第4条、第30条及第95条条文修正案,提出覆议案。政务委员林明昕说明,此法条的修正有3大问题,妨碍、瘫痪宪法法庭运作,高度压缩司法运作空间,丧失权利救济功能。
林明昕说,各种法律案都可以是行政院覆议的对象,且宪法诉讼是行政院最重要的宪政争议解决平台,行政院是宪法诉讼法的使用者,宪诉法修法的设计失当,让行政院没办法依宪诉法提起诉讼解决宪政争议,对行政院就是窒碍难行,基于这点,行政院当然可以依照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提起覆议。
林明昕指出,此次宪诉法的修法有三大问题,第一,妨碍宪法法庭运作,门槛过高且缺乏弹性,恐瘫痪宪法法庭;第二,破坏宪政秩序,高度压缩司法运作空间,违反权力分立;第三,影响权利救济,无法有效解决宪政争议,丧失权利救济功能。
林明昕进一步说明,第30条第2项至第6项的规定,将扼杀宪法法庭的功能;第4条第3项的修正,设计规范不周全,只规定总统提名之时限,忽略立法院行使同意权之责任;第95条是公布施行日的条文,修法内容缺乏过渡正义,未设过渡条款会让现有案件无法审理,宪法争议与重大案件无法获得即时处理。
至于提覆议有跟司法院讨论过?林明昕说,提覆议是行政院自己的权力,不需要跟谁讨论,事实上司法院也没有来商量,行政院是自行研议发现宪诉法条文有问题。
林明昕说,行政院作为原告或是被告,未来新法上路都会面临案件无法解决,「也就是使用者的概念,没有办法使用宪政争议解决的平台」,基于这点,行政院在司法院没有来询问讨论的情况下,就自行提起覆议。
至于过去提出的释宪案件量数,林明昕说,根据司法院网站公布的统计数字,从以前到现在有超过95%以上都是涉及人民基本权利的案件,绝少是立法院跟行政院或是其他各院的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