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过《产创条例》修正草案 展延租税优惠「推动AI、净零」

▲行政院会记者会。(图/记者陈家祥摄)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行政院院会今(19日)通过经济部拟具的《产业创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应产业推动数位、净零双轴转型,以及创新产业趋势,展延设备租税优惠期间至118年,另为配合产业投入智慧化、AI及低碳化等相关设备,申请适用金额上限由10亿元提高至18亿元,可更为贴合产业升级转型所需。经济部也指出,将放宽资金投资新创事业门槛,以及调整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天使投资人投资新创亦有租税优惠,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长卓荣泰表示,创新创业发展是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关键,为了因应产业在数位、净零的双轴转型,本次修正案展延设备租税优惠期间至118年,并因应最新创新产业趋势,适用项目新增「人工智慧」及「节能减碳」,加速百工百业落实智慧化与低碳化转型。

卓荣泰指出,这次修正案放宽资金投资新创事业门槛,充裕新创事业资金,协助更多的新创事业度过创业最为艰难的初创期,成为推动台湾成长的新动能。

卓荣泰表示,另外,国际情势日渐复杂,这次修正案调整对外投资管理机制,以落实保护我国产业关键技术,维护我国产业竞争力,并守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也请经济部与朝野党团积极协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经济部《产业创新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点。(图/经济部提供,下同)

经济部则表示,为协助产业数位化及低碳化双轴转型,协助新创事业募资,强化公司对外投资的同时保护关键技术,经济部拟具产业创新条例(下称产创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共计9条文,相关租税优惠条文自114年起适用。

经济部指出,因应产创条例第10条之1将于113年底届期,以及人工智慧创新应用及节能减碳趋势,本条文保留智慧机械、5G及资安项目,并另纳入AI及节能减碳,有助于引导台湾百工百业投资相关设备,落实AI化与低碳化双轴转型。

经济部再指,另为配合产业投入智慧化、AI及低碳化等相关设备,申请适用金额上限由10亿元提高至18亿元,延长优惠至118年12月31日止,可更为贴合产业升级转型所需。

此外,经济部提到,而为协助新创事业发展,本次亦同步修正第23条之1与第23条之2,其中第23条之1部分,将有限合伙创投事业的实收出资额门槛从现行3亿元降为1亿5千万元,并提高第3年度起投资新创事业须达一定金额或比率,以鼓励创投事业及早投入更多资金于新创事业。

经济部说,天使投资人投资新创亦有租税优惠,第23条之2投资门槛从现行100万元调降为50万元,而投资对象为5年内的新创事业,皆可持续获得资金协助,且天使投资人投入的产业范围属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者,每年可减除金额上限提高到500万元,以协助新创事业取得资金。

经济部再说,为保护关键技术及维持产业竞争力,第22条修正草案,透过聚焦投资管理范围,除投资达一定金额应事前申请核准外,另增列投资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特定产业或技术等情形亦须事前申请;同时增订第67条之3中央主管机关配套管理权限,未申请核准实行投资,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而未改正、停止或撤回投资,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最后,经济部强调,本次修正施行后,期可带动产业升级转型、推动新创事业发展,更能保护关键技术,期望本次修正案送请立法院审议能尽速通过,俾利法案顺利实施,形成台湾产业转型升级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