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控妻「生性多疑」喊离 法官不准:命他屡行同居义务

桃园一名牙医妻子生性多疑、具强烈监控欲,经常在他工作中要求回报行踪,诉请离婚,妻子则要求他同居,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男方不能提离婚诉讼,且须屡行同居义务。(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一名牙医在2018年与妻子在大陆地区结婚,婚后2人感情生变,他指控妻子生性多疑、具强烈监控欲,经常在他工作中要求回报行踪,诉请离婚,妻子则要求他同居,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男方可归责性较高不能提离婚诉讼,且须屡行同居义务。可上诉。

男牙医说,妻子无端质疑他有婚外情等不当行为,甚且以粗鄙词语羞辱他,乃至骚扰他牙医诊所之雇员,妨害他工作,他多次与妻子沟通都无法改善,仅能与对方分房让彼此冷静,因婚姻关系显有重大破绽难以继续维持等情,诉请离婚。

妻子表示,她从大陆地区嫁来台湾,就两地环境、文化差异需要时间适应,虽因此与丈夫偶有摩擦,但她平日仍主动操持家务、关心对方,但对方多次将她反锁于家门、将她之物品移出住所,将她反锁于屋外后,即拒绝再与她同住,对方不得请求离婚。

妻子也请求主张,希望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但丈夫迳自将她物品搬离两造住处,且拒绝她返家,而无正当理由不愿与她同居,请求法官判令对方应与她同居。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及二审高院都认为,牙医自行选择逃避与妻子相处,乃至拒绝再与她同居,甚且将她生活用品任意弃置路边,全然不顾夫妻之情,有责程度显较高,不准诉请离婚,且须依法履行同居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