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一審判8年4月 今出庭喊冤:無法接受苛責

立委颜宽恒涉诈领助理费、窃占国土案,今年7月一审审结,判颜8年4月徒刑,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今天首开准备程序庭,颜等5名被告与检方都有提出上诉。颜辩称,土地买卖与聘用助理都是事实,没有犯行,一审判决「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与苛责」。

颜宽恒辩称,此案土地是真实买卖,没有伪造文书,另外检方指控诈领助理费,涉嫌贪污,他也不认有犯行,他在担任立委期间,聘请林进福担任助理工作,林实际上有执行职务,所有薪资都进入助理帐户,由助理自行管理财务,没有不法所得,此案没有犯罪行为、过程,却被用贪污起诉、判刑,「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与苛责」。

颜宽恒律师罗闳逸说,此案土地买卖是真实,不能说成交价金低,而且有借贷,就认为是假买卖,该笔房产对颜宽恒造成很大打击,所以下定决心要卖掉,过程因此案贷款出问题,无法支付,所以才向颜借款,颜迫不得已才答应,借款的林进福也已清偿款项,将另提证据,被认定是假买卖是非常冤枉。

律师也说,诈领助理费部分,一审已认定,颜聘请林进福当助理是事实,林有从事助理工作,不是人头助理,领取薪资进入林个人帐户,没有一毛进到颜的口袋,原审认定林没有担任立法院国会助理的真意,属于原审法院推测,无任何证据。

另外,林进福配偶黄玉萍一相情愿制作「颜董代收代付总表」,颜不知情,也从未对过帐,不能借此认定,颜没有雇用林进福担任立院助理,而认定他有诈取助理费的罪嫌。

国民党立委颜宽恒2021年补选时,其沙鹿豪宅被检举窃占国有地,检调又追出他以假买卖脱手房地挽救选情,立委任内,以建设公司负责人林进福当人头助理,诈领108万元公款,一审在今年7月审结,认定颜诈领公款、假买卖,依贪污、伪造文书判8年4月,但被诉窃占仅「违规使用」判无罪。

同案颜的妻子陈丽凌被诉伪造文书判无罪;林进福,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伪造文书罪,各判7年8月、6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2年,被诉窃占判无罪。张姓女设计师,依伪造文书罪判4月,得易科罚金。颜的弟弟颜仁贤依窃占罪判6月,得易科罚金。

立委颜宽恒夫妻被控贪污、伪造文书,今天下午在律师陪同在台中高分院开庭。记者陈宏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