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署将采土地分级管理 加速东港大鹏湾开发

▲经立委钟佳滨争取,营建署将采土地分级管理,以加速大鹏湾开发东港大鹏湾 。(图/钟佳滨服务处提供,以下同)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东港大鹏湾开发延宕多年,除BOT案失败外,私人游憩区开发也受限于法令束缚,经县籍立委钟佳滨争取,营建署长吴欣修应允检讨,依照土地面积分级松绑开发审查许可条件,在确保公共设施完善与顾及整体景观前提下,促进小面积土地开发,以加速大鹏湾发展

▲▼大鹏湾灯会时的海女、大鹏湾一景

交通部次长王国材日前于鹏湾帆船生活节表示,鹏管处正积极处理原BOT案资产收回来后的相关事务,未来大鹏湾将再积极招商,重新活络,让大鹏湾港成为南台湾海洋休闲游艇及帆船的重要基地,进一步可串联高雄台南澎湖的游艇,成为南台湾区域型海洋观光带,未来也会成为外籍游艇帆船来台入口港岸

钟佳滨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指出,大鹏湾除了BOT营运失利外,私人游憩区开发也受到限制,依照过往大鹏湾风景特定区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实际可建筑面积总面积15%,等同一般都市计划公园用地的开发强度

今年1月屏东县政府公告变更大鹏湾风景特定区计划暨土地使用管制要点,针对建蔽率15%、容积率45%、地下开挖率15%等上限,在该要点修正发布实施日起5年内研提开发计划送「大鹏湾风景特定区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审查者,可依办理时程奖励,其中在第二年就提出申请者可调高至建蔽率20%、容积率54%、地下开挖率20%,其目就是要鼓励尽早开发。

不过,钟佳滨认为申请流程仍然僵化、审查时间冗长;他说,目前大鹏湾风景区内的私有地过往多为鱼塭用途个别土地较为细碎,许多小地主虽有意愿配合大鹏湾开发,但在现行法令规定下,需透过财团并购整合成大面积才能符合土管要点以进行开发。但小地主偏好以小面积土地经营民宿、观光养殖业,却受限于土管要点,导致整个大鹏湾开发案裹足不前,影响开发脚步

营建署长吴欣修表示,将检讨透过开发许可修正促成小面积土地的开发与产业发展,针对土地面积采取分级制,在能提供一定程度的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前提下,要求大面积开发土地准备较多的使用项目,而小面积土地则给予较为简易的流程来申请开发,兼顾公共利益与小地主权益

内政部长徐国勇认同吴欣修署长的做法,他期能协助开发促成观光休闲渔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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